16日,毕节市七星关区,5名流浪儿童惨死在一垃圾箱内。记者20日走访获悉,5个孩子的父亲分别是七星关区海子街镇擦枪岩村干沟苗寨陶氏五兄弟中的三兄弟。三人都家境贫寒,子女众多。五个孩子多次结伴外出玩耍,当地民政部门曾安置过他们。因嫌不自由限制多,这些孩子曾表示宁愿流浪也不去民政局。(11月22日《大河报》)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曾经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毫无疑问,良好的生存环境和条件可以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较好的平台和契机,对于国家长远发展和民族进步意义重大。但是,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毕节市七星关区的5个儿童却没有享受到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垃圾箱竟夺走了他们如金子般珍贵的生命。
肯定的是,公民的生存发展权在《宪法》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任何公民都具有最起码的融入社会发展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现实中,部分贫穷地区的青少年儿童却被“剥夺”了该权利,沦为了社会发展的“圈外人员”,这不仅是青少年儿童自身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漏洞和悲剧
近年来,城乡差距依旧明显,二元结构模式的鸿沟还未能得到及时的修复和填平。在这种情形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农村空巢现象日益严重,但贫穷落后却无法得到较大改观。同时,由于空巢家庭的增多,大量贫穷农村儿童不能享受到较好的生活教育条件,儿童未来不容乐观。
既然如此,就应该对症下药,想方设法解决贫穷地区儿童的生活教育问题。当前现状下,农村还是贫穷地区儿童的栖息地和落脚地,其重要性非同一般。就笔者来看,在农村总体现状欠佳的当前,还需加大农村帮扶救助力度,通过就业、招商、投资等多种途径扶持农村经济发展,让农民在实现保增收的同时,享受便捷工作条件。
在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谋生的今天,希望我们的社会对他们的子女多点体贴和爱护,不要将他们留置于社会发展的边缘地带。善待贫穷地区儿童的生存发展权,就是善待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更是每个公民应有的社会良知。不管如何,我们不应漠视他们可怜的目光,不要忘记被遗忘在社会角落的“花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