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农村学生优先难规避跳槽风险

时间:2020-05-11 06:1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何勇
  在10日的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举办的招聘会上,毕业生们就业后的稳定性成为不少用人单位首要考虑的问题。一家咨询公司公司的“出差代表”岗位上,除了学历、专业等条件外,要求应聘者独立性和抗压能力强,并特别注明一条:“农村生源学生优先”。(11月11日《武汉晨报》)

  不可否认,城市学生由于家庭条件相对农村学生来说要优越一些,加上城市学生多从小娇生惯养,使得大多数城市学生在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方面的确不如农村学生。但是,用人单位由此优先招聘农村学生,笔者认为这样的招聘条款并无实际意义,还违反了法律,不是拯救就业公平的出路,也不是规避员工跳槽风险的法宝,完全是一种招聘噱头。

  一般而言,城市学生在吃苦耐劳方面虽然比农村学生要差一点,但是不等于所有城市学生都比农村学生差,实际上是因人而异,有的城市学生可能比农村学生要强。换言之,“一刀切”的优先农村学生并无科学性,农村学生也可能频繁跳槽

  其实优先招聘农村学生要求本身并不具可操作性,完全形同虚设,沦为招聘噱头。求职的大学生是不是农村生源,用人单位无法得知,完全由求职大学生自说自话。因为现在的大学生一般在读大学期间将户口前往大学,身份证上留下的全是大学地址,与生源地没有任何联系。

  再者,优先农村学生,在本质上与优先男性、优先官二代、优先富二代一样,都属于就业歧视行为,是违法条款。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从法律角度说,优先农村学生,实质上侵犯了城市学生作为普通公民应当享有的平等就业权,是对城市学生作为应聘者的歧视性规定。

  事实上用人单位招聘优先农村学生引起社会关注,得到一些人的支持,认为这一条款很合理,主要在于当下农村学生就业和城市学生就业不在公平、平等的竞争线之上,绝大部分农村学生在就业方面没有资格可以拼爹,但是城市学生普遍可以通过拼爹方式成功就业,挤压了很多农村学生的就业机会。从这个角度说,优先农村学生得到社会认可,实质上折射出社会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不公平就业竞争的残酷现实的不满和愤怒,而不是认为优先农村学生本身科学、合理。即使一些城市学生在就业上比农村学生更具优势,可以利用社会资源侵占农村学生的就业机会,但是这不能成为优先招聘农村学生的理由,不能成为制造新的不公平的借口,社会就业公平的实现必须依靠法律和制度。

  总之,用人单位防止员工频繁跳槽增加企业经营成本,规避跳槽风险,采取招聘吃苦耐耐、踏实肯干的大学生的方式,本身并无过错。但是应当根据岗位条件招聘最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生,然后在试用期淘汰不合适、不合格的大学生,而不是用先天性条件进行判断,根据大学生的出身来招聘。当然,不管是城市学生,还是农村学生,都必须从小加强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品质教育,提高自身的软实力,以个人的优秀条件消除企业的傲慢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