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吹响了我国进入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胜利阶段的进军号角。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总纲领、总任务和总目标。
高举旗帜,奋力开拓铸就辉煌业绩;领航中国,信心满怀共创美好未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引领伟大的中华民族进行新的强国富民的伟大实践和奋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要做践行十八大精神的模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认真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是划时代的鲜明主题,是新时期的政治纲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是司法保障的根本任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法院大有作为。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就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十分明确地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法治社会建设任务。这是关乎人民权益、幸福指数的宏观蓝图,这需要人民法院付诸微观、具体、规范、公正的司法实践和深化司法改革的有益探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法院重任在肩。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业绩,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崇法尚德、诚信守若、勤善至美、荣辱自格的社会新风尚,乃人民法院职能所在,责任所在。“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和“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不但需要权威、公正、公信的司法裁判的引领和规制,而且需要中立、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的调控和推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司法服务要立足民生。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既依法、及时、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民生案件,又积极能动担当起社会建设主体重任,就是人民法院落实十八大精神最生动的实践。
法,治国安邦之利器。恩格斯曾说过,“经济关系反映为法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已将依法治国提到时空新高度,充分表明了党领导中国人民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薪火接力和坚强自信。在十八大的旗帜下,我们一定要践行好王胜俊院长提出的要更加自觉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权益,更加自觉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自觉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更加自觉地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履行人民法院担负的神圣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一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