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广州日报》公布了27日出席广州市二届二次人代会的请假缺席人大代表名单。读了这则消息,让笔者想起年初该市二届一次人代会就有如此做法,当时笔者还撰文为之叫好!
据报道,广州市二届一次人代会2月21日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因公务活动请假代表5人,因故请假代表2人,缺席代表4人;27日的二届二次人代会请假27人,缺席只有1人。两相比较,虽然说请假人数较多,但无故缺席只有1人。应该说,广州市人代会“晒”缺会代表名单,还是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笔者在此再次为广州市人代会“晒”缺会代表名单叫好!同时,对广州市人代会“晒”缺会代表名单还寄予几点期待:
期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缺会缘由。因公、因私或因病等准假的,要公开缘由,防范无故请假;无故缺会的,也要查明缘由公开并记录在案,便于依法依规处置。笔者期待广州市人代会能够把缺会代表情况“晒”得更透明,最大限度地接受监督。
期待依法依规处置无故缺会。代表法对代表出席人代会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按照规定请假。”(代表法第七条之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法第五十九条所列第三种情形),其代表资格终止。另据了解,广州市还通过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会议考勤制度作出了规范;意见除了明确出勤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还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无故缺席三次,或会被劝辞。笔者期待广州市人大能够依法出台“关于确保人代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动真格依法依规处置无故缺会代表。
期待缺会代表能够反思反省。出席人代会不仅是代表的权利,更是代表的义务。作为人大代表应倍加珍惜这一法定权利,积极参加人代会为民代言、议政决策。非特殊公务、私活,不要随便请假缺席人代会,更不能无故缺席人代会。试想:一年一度的人代会都懒得参加,还配当代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