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25日)上午9点,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正式开始。与往年不同,今年对“试考”、弃考等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今年起,考生的这些行为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11月25日中国广播网)
何为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试考”?即一些还未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通过谎报学历、工作经验而获得考试资格,以求在激烈的上岗竞争中提前“热身”“练兵”。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当不少各类大学毕业的求职者还在水深火热的就业浪潮中沉浮不定时,新的应试群体“试考族”已前仆后继赶往应聘考场“抢饭碗”了。据调查,当前“国考”中的“试考”现象相当普遍,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何为弃考?简单说,就是报名成功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去参加考试。有的是没准备好心理压力大,有的则是故意浪费名额或因其它原因而放弃考试。
笔者以为,将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试考”弃考行为依法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大有裨益,利大于弊。这应当是我国公民道德和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一,此举有助于消除全社会不讲诚信和弄虚作假风气的蔓延。公务员考试本身是特别严肃的行为,绝不允许任何以假乱真骗取资格的行为,否则便无公正可言。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试考”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极其错误的无诚意行为,有违诚实信用的基本公平原则。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与考试过程中的作弊在性质上没什么两样!
其二,此限制性记录行为可以避免国家考试资源的极大浪费。每年大量的“试考一族” 抱着“热身”、熟悉试题和积累考试经验的“练兵”目的,开具各种虚假证明骗取合规报名资格,其参加考试根本没有考取诚意,这种“模拟”考试行为给考试组织部门带来极大压力、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考试资源浪费,它严重不符合公务员的招考道德要求。
其三,试考和弃考对其他正常考生而言,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一行为的不诚性质应当无可争议。试考和缺考,明显就是对这一国家级大考的不尊重,实际上是浪费了其他应考人的机会。那些认为试考和弃考乃就业压力大,是迫不得已行为的托词,其实是一种无理辩解,根本经不起合理合法化推敲。
据央视消息,今年参加笔试的考生有111.7万名,此前有150万人报名,实考人数占报名人数的74.5%。2003年—2012年统计数据发现,10年来,有近三成的报名者最终未参加考试,属于“打酱油”。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钻政策法律空子思想和不诚信行为的现实化发展。从历史渊源上说,它是长期以来我国教育资源紧张导致的中考、高考复习重读行为的继续,这也是有人认为对这种行为应予以一定程度原谅的原因。
通过反复重读考出成绩,通过“试考”和弃考取得理想职业,这种投机取巧搏取功名的行为当休,因为它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相反,会助长歪风邪气,实不足取。谎报学历和工作经验以通过审查报名,难道不算违规违法吗?小孩子都懂得这叫撒谎和作假。
“国考”再难,就业压力再大,不诚信不能成为借口,这是我们必须传达给参加者的一个明确信号。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依法治国的方略不能忘,这一点我们须铭记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