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媒体披露了旬阳县白柳镇农民李典秀等4人因跪拦安康市第三届人大平利县代表组视察车队而被拘留。旬阳警方解释称这4人“强行卧睡在代表视察车队前,影响恶劣”,故依法对李典秀、杨久红、孙启换处以行政拘留7日,对宋帮娥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县政府法制办称将对这一行政处罚予以复核。(12月8日央视网)
云南“跪访”总理案刚刚撤销拘留,陕西旬阳便步其后尘做出同样的决定,对“跪拦”人大代表视察车队的村民予以行政拘留,面对这样的处罚,我们真的不知该说什么好!是该褒扬呢,还是批评?
村民“跪拦”人大代表反映耕地被征问题,这一方式方法不对。可问题客观存在,确有部分村民未领取征地补偿款,这是事实,部分群众的合理要求未得到满足,在矛盾未得到彻底解决之时,他们向上反映,这难道有错吗?我们完全可以为保证视察活动的正常进行将她们强行带离现场,然后予以批评教育,最后帮他们真正解决问题,为什么要施以这么重的“人身自由处罚”呢?!这不是在激化矛盾吗?云南“跪访”案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人尽皆知,难道旬阳官方不知道吗?!
他们为什么要“背道而驰”呢?表面上的解释是,“李典秀等人不听劝阻,强行卧睡在代表视察车队前,长达20余分钟,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事实是,事发3天后,经过深入调查,11月15日旬阳警方才依据《信访条例》规定的“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这些村民作出处罚,19日才送达执行,23日才向李典秀等人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执法程序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送达规定。
在这一过程中,是否按时告知了被处罚人享有申辩权和复议权?我们不得而知。一个从内容到形式均不妥当的执法,如何让群众信服?!
十八大报告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纠正和防止”。耕地被强征,群众反映未解决的问题,天经地义,他们过激采取“跪拦”人大代表视察车队的方式不妥,但也不至于受到最严厉的“打击”吧。在十八大顺利召开之后,在倾听基层声音的欢呼声中,旬阳官方对这一案件的处理结果反映了一些干部在处理群众内部矛盾时的简单粗暴和对正当人权的漠视!
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听取群众声音为人民办事,替人民群众说话的。在正常上访程序不通,或正常反映问题不能奏效的情况下,个别群众出此“下策”,本身就是一种群众意见解决渠道不畅通的无奈,现在却对他们进行上纲上线的处罚,显然违背情理和法理。人大代表应是民意的代表,不是官!是官,也应允许群众上访。
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上,我们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群众有错,我们要允许改,官员有错,也必须及时改正。希望旬阳“跪拦”人大代表事件能有一个像云南“跪访”总理事件一样的执法监督,我们拭目以待。但愿这件事情能有一个令群众满意的好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