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垃圾处理收费中心将执法车堵在饭店门口收费,众多市民表示“不妥”。昨日,该单位不但没有改变工作方式,反而增派23名城管人员,站在饭店门口,顾客出入时边散发宣传单,边齐喊“这饭店没有交垃圾处理费”。最后在警方劝说下,部分城管人员才离开现场。(12月5日 人民网)
面对市民的质疑,商洛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如此“执法”是“为了宣传而使饭店交费”。一语道破堵门的真正目的——收费,而非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只是,用这种简单得近乎于街头无赖的做法执法,无疑是让执法蒙羞,损害了城管执法的公信力。
其实,城管与饭店之间的矛盾并不复杂。饭店要求城管收费公开、公正、公示,“不能执法单位下达一个收费金额,饭店就要承担”。而城管人员称“交费情况可以到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举报,但不能对商家进行公开”。城管部门为何不愿公开收费情况,其原因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公开了收费标准,就必然捆住了乱收费的手脚,这事关城管的自身利益。
《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信息都必须公开。因而,为啥交费,按标准该交多少费,各商户是否公平交费等,饭店方有权知道这些事关自身利益的信息,城管有责任和义务做好相关公开工作,这是公民应享有的权利。
然而遗憾的是,城管部门罔顾了信息公开的法则,只注重自身利益,而忽视了饭店应有的权利。在法治社会,用一纸收费通知书来替代相关信息公开,这是“权力思维”作怪,自恃公权无所不能、无所不及,就肆意所为。由此暴露出的不仅是城管工作方式方法存在严重缺陷,更反映出其执法权力的傲慢和粗暴,必遭致公民的反对。
“堵门执法”与暴力执法并无本质不同,违背了依法行政理念,必须坚决制止。法治社会,也是一个透明社会,任何有关公民利益的事情,都必须公开、透明,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