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在回应热点案件中提升

时间:2020-05-10 15: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烈忠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26日举行的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充分理解社会和媒体对一些热点案件的关切,以认真负责和真诚谦和的态度加强与社会的沟通,特别是对于公众质疑的案件,必须适时公布案件真相,充分阐述裁判理由,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笔者认为,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构建回应型司法,有利于提高公信力。

  在普通群众眼里,法院有些神秘,大多数人不了解法官的办案流程。对于一些热点案件,群众更加关注,希望了解案件的办理过程、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群众的关注,既是对法院工作的关心,也是对法院工作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方式。而司法公开就是法院消除群众眼里那份神秘的具体途径。法院除了允许公民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案件,解释法院工作流程和法律依据,能够充分实现司法与民意的良好沟通。

  “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居中听取当事人之间的诉辩攻防,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最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判案件,向社会生产出体现公平正义的“产品”。在此过程中,法院及办案法官不能存有任何私利,否则有违职业要求和法律规定。“心底无私天地宽”。因此,除了涉及国家密秘、当事人隐私等法定情形外,法院应持坦荡的心态,自信地向群众公开热点案件审理情况,不存在有其他顾虑。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除了能体现法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姿态,还能取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为法院办案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了解法院所办的热点案件情况,是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公正办好热点案件的前提。而且,如果法院不及时发声解读热点案件,那么社会上一些不实传言就会满天飞,就会误导群众视听,反过来还会对法院办案造成干扰,不利于法院公正审理案件。

  构建回应型司法,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也是新时期法院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工作路线的延伸。这需要法官转变单纯坐堂办案的机械理念,坚持能动司法,从满足群众知情权出发,在开庭审案的同时,做好热点案件法律解读和普法工作。

(作者单位: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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