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司法作风从“心”开始

时间:2020-05-10 12:3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慧斌
  近日,最高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精神,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如何改进工作作风,抓落实重执行无疑是最关键的。任何机制和规定要发挥制度监管作用就要落实到位,执行到底。正所谓“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为政用法关键是要用实际行动不折不扣的去贯彻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才能实现天下太平的治理效果,只停留在纸面层次地浮夸文饰,百姓生活就不得安宁。

  司法作风又如何改?就要严格按照最高院“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规定”和中共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着眼于“实”,落实于“行”。

  着眼于“实”,要求每一位司法工作人员用心查得失,用心办实事。

  我们要时刻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来衡量工作是否到位。“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而以民为镜,可以知得失。司法是公民让渡手中权力的结果,司法最终的正当性在于民意。“为民司法”不仅仅是工作主题和理念,更应是权衡司法工作得失的标尺。政贵在行,民意先行。用心查得失,就要求我们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让民意监督司法,让民意推动司法前进,让民意引领司法改革。

  用心办实事要求我们杜绝文山会海,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形式主义。把司法为民真正贯彻到为民众做一件件具体的实事上来,引领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明确权从何来、为谁服务、为谁司法的问题,以人民利益至上。办实事关键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法院的领导要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最高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规定”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风纪镜”,时时审视自己,检讨自己。办实事还要把实现人民利益放在心上,落到实处,群众的事情能当场解决的,绝不拖延搪塞;群众的利益能完全落实的,绝不打折扣;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正确的、科学的,绝不等闲视之。

  落实于“行”,要求每一位司法工作人员用心听民声,用心解民忧。

  用心听民声要求我们切实改进“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的简单粗暴方式。要积极深入乡村,到田间地头,访民情、听民声、问民忧,面对面地与群众交谈。听民声不仅要听赞扬的话、感激的话,也要听批评的话、责骂的话,要善待群众的责备,从群众的责备中反思工作得失,从群众的批评中改正工作缺陷。

  用心解民忧就要为当事人解决急事、难事,明确“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群众,再小的事,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职责所在,事无巨细都是大事。解民忧还要求每一位法官公平公正地用好法,办好案,不因案件标的大小而有所疏忽,不因身份不等而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地适用法律,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人民的考量。

  司法作风关乎司法形象,关乎司法公信力。当前司法公信力之所以缺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的司法作风还存在衙门习气,我们的司法工作还存在不重调研、不重实践、不重民意的浮夸之风。改进司法作风,请从“心”开始,心里装着百姓冷暖,藏着群众安危,挂着人民利益,何愁作风不正,司法公信力不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