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中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大案要案。这是中纪委、监察部首次采用电视直播形式发布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中纪委相关人士表示,纪委的新闻发布会一直是对媒体开放的,但这次电视直播是第一次,一是为了方便公众通过媒体了解一些相关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化的要求。(1月10日《三秦都市报》)
大案要案,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关乎社会长治久安,牵涉面广,关注度高。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不仅是大案要案,就是一些小小的案件查办工作,也是讳莫如深。中纪委、监察部首次采用电视直播形式发布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在公开化方面提供了示范、做出了榜样,满足了百姓的知情权,受到百姓交口称赞。
“公开”一词,不管在当下还是未来一段时间,无疑都是热词。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已经走上规范化轨道;警务公开、案务公开等,已经展露苗头;财产公开、收入公开等,已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公开是百姓期盼,是政府要求,是大势所趋。公开难,难在见光死;没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怎会怕晾晒在阳光下?
公开的好处,无需赘言;躲着藏着掖着,必然小道消息满天飞。真理还在脚上,谣言已走遍天下,这种教训比比皆是。中纪委可以直播大案要案,还有什么案件不能直播?不能直播其实就是心中有鬼,有些“刑讯逼供”、“莫名跳楼”、“意外死亡”等事情,只是通报一个结果,肯定难以令人口服心服;倘若公开案件查办的整个过程,必定能收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功效。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工作,不是司法部门一家就能完成的,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智慧。
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双方的了解和互信,让人民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群众什么都不知道,如何增进互信、如何血肉联系?只要不是涉及国家机密、不是违反法律法规、不是侵犯公民隐私的案件,应该让公开常态化。
公平、公正和公开,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跨过的一道坎。尽管现在做了不少“三公”方面的事情,但还做得不够,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百姓的期待还有较长距离。假如能够以中纪委直播大案要案为契机,大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公开化进程,一定能得到百姓的支持和拥护,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