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章办事,何必担心被记者曝光?

时间:2020-05-10 12:1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职贤
  2012年12月中旬,哈尔滨市道里区某村村民褚某,因为不满足现有的拆迁补偿款,通过他人介绍,叫来两个自称央视记者的男子敲诈村委会,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付钱后报了案,2012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道里警方将两人在收钱现场抓获。(1月7日 生活报)

  时下,一些单位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不管自身有无过错,做领导的大都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马上封锁消息、隐瞒真相,将要求采访的媒体拒之门外,惟恐被媒体曝光后,乌纱不保,影响政绩。日前发生在山西长治境内的化工厂发生苯胺泄漏事件,就是个活生生的教训。因此,一些真假记者抓住这些领导的心理,以自己掌握的事实真相作为要挟的筹码,趁机狮子大开口,索要高额封口费,结果屡试不爽,屡屡得手。

  有鉴于此,笔者有理由质疑道里区某村村委的做法:如果按章办事,有理有据,问心无愧,何必担心被记者曝光?在两名“记者”亮出“记者证”之后,村委爽快地同意支付褚某30万元补偿款,另给10万元好处费。据此是否可以断定,只要有“记者”为褚某出头,村委就可以放弃标准和原则,另外为褚某提高补偿款?此例一开,让其他村民情何以堪?再则,万一被假记者敲诈成功,这笔钱是从村委的办公经费中扣除,还是由全体村民平摊?

  或许,有关部门真的应该查一查道里区某村村委是否真的存在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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