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2日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1月22日 新华网)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有句名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法国思想家孟德鸠斯在《立法的精神》中进一步指出:"任何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边界的地方为止。"两位先哲的论述共同阐明了一个观点——权力一旦失控,必然四处横行,导致腐败。
现在,习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防止权力变形被滥用,成为腐败分子腐败的工具。现在要用先进的制度编造成严密牢固的笼子,使权力这头猛兽无法出笼"滥用权力",这样腐败才能治理。当前要真正治理好腐败问题,关键还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尽管我们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权力监督体系,即党内监督、党外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五大监督体系对权力的监督仍存在缺陷,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比如,在党内监督方面,我们应加强党委会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并需要发挥普通党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坚决废除党政内"一言堂"、"一支笔"的不正常现象;在群众监督方面,我们应更加重视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尊重民意。
笔者认为要建立好的监督制度,其核心是完善权力结构,实现权力的制衡。当务之急,我们首先应当做的是,从顶层设计,建立一套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机制,用法制来制约权力。其次,要进行用人制度的改革,真正推行竞选机制,使腐败分子在民主的阳光下无处藏身。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实说到底就是要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把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紧密的结合起来,使民主和法制贯穿于权力行使范围的始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