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难,问题出在哪?

时间:2020-05-10 09:1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毛开云
  在呼和浩特市打工的孙传良、杨伟良等9名四川籍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了半年之久,他们每天奔波于多个部门之间,从充满期待到不知所措,该找的部门都找了,而他们的工资仍没着落……(1月21日《北方新报》)

  读着这样的报道,心情非常复杂,一方面欲哭无泪,另一方面出离愤怒:为啥这么多部门就管不了一个“工程”?

  农民工们多次找开发商和工程承建方,登录信访局网上信访平台,多次前往劳动监察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农民工们的做法,可以说有礼有节、讲理讲法,依法维权为啥这么难?

  近年来,为了讨到工资,有的农民工通过集体停工、群体上访等方式集体讨薪,甚至还出现了“娃娃讨薪”、“微博讨薪”、“拜神讨薪”等讨薪形式;《劳动法》、《合同法》等实施这么多年了,“恶意欠薪”已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入罪,为啥这么多法律法规就治不了“欠薪”?

  1月16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一条消息,全国总工会正在参加《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从法律上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努力实现“十二五”末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不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是否会沦为一纸空文?“‘十二五’末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是不是还是“看起来很美”?

  我国是法治国家,国家一贯主张依法维权。然而,依法维权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有法可依”基本不成问题,问题就出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正因如此,对于各种“有法不依”的行为,执法部门千万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少用人单位和无良商家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拖欠工资,某种程度上就是执法部门惯出来的。建设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执法部门理应主动作为、大有作为,很多部门管不住一个“工程”的情况再不能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