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陕西神木“房姐” 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之事, 1月18日,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辗转联系到当事者本人,并采访了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人。龚爱爱说:“我买房的钱,全是合法所得,有部分房产还是家族共同购买,不少房子还有贷款,到现在每月都按时还贷。”(新华网)
在中国有无数人买不起房的情况下,一位银行领导竟有10亿元的房产,这让许多普通老百姓情何以堪。
有智之人关注的重点是,房多不是问题,来路正不正才是问题。一个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副行长,她的工资有多高,大家应该可以估算到。以正常收入情况分析,其财富不会增值到如此巨大。这些房产到底是怎么来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故事?这成了人们最想弄清楚的问题。
龚爱爱对记者说,自己过去是神木县农商行的长期合同工,只是本单位聘用的副行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更不是公务员。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不是在说她不受反贪反腐约束?商业银行的领导贪污受贿照样犯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对网传价值十亿元的房产,龚爱爱说,自己家族是个大家庭,有煤矿等产业,多年来她一直与自家兄弟参与打理煤矿生意,收入较多。这些房子是多年前买的,开始是为了照顾在北京读书的子女,后来则是为了投资,这几年升值较高,均是合法所得。这样的自我辩解是不是真实?公众恐怕不能凭其一己之言就做出“合法”判断。煤矿生意是谁经营的?真的有那么大的合法利润?别人的收入购买的房子会不会登记在她的名下?多年前买房的凭证何在?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这些,应当由当地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做出解释!
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余清才介绍,龚原是该行职工,曾任副行长。但她已于2012年递交了辞职申请,今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已批准其离职申请。目前龚爱爱已不属于该行员工。听了这样的解释,网民们不由得发问:事情怎么会这么巧?一位曾经的银行领导,辞职之后就可以躲过合法性审查吗?显然不能,因为10亿元财富的积累非一日炼就,也非辞职后半月所得,既然此事已“晒”在网上,当事人在职期间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这些房产的购置是否清白,当地有关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应当查清弄明,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法治社会里,我们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能让任何违法者瞒天过海!
对于两个身份证问题,龚爱爱解释说,她出生在端午节,实际叫“艾艾”,用当地话称呼起来显得“奶声奶气”,后来因为封建迷信,听从道士劝说就办了一张叫“龚仙霞”的身份证。“这件事确实是自己愚昧无知,并不是故意钻法律的漏洞。”双户口那么容易弄吗?她的“故事”式解答得如此轻巧,这样的自辩,你相信吗?肯定许多人不信。元芳说,房妹、房姐们的多户口,背后必有奇巧,甚至潜藏着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中的腐败问题,这一点明眼人应心里清楚。
综上所述,房姐之事,绝没那么简单,其中的“浮云”和“雾霾”仍然太多。一个自说自话的采访答辩就想蒙混过关?恐怕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