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一项180万元购买4辆警卫开道摩托车的预算安排引起关注和质疑。见报后,引起了佛山南海警方的高度重视,16日晚正式作出回复称,南海作为一个经济较发达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各类治安案件高发,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希望增加先进装备实现管理工作高效、强力。(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客观来讲, 45万购买一辆警卫开道车并不违法。2011年出台执行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将警卫车辆排除在限价公务车外,言外之意,警卫车辆可以不受18万以内的公务车标准限制,似乎“180万买4辆摩托”没有什么不妥。然而,无限制并不是说无节制。南海区之所以“180万买4辆摩托”引发关注质疑,原因就是购买车辆时无价格节制的“三公”消费刺痛了公众的神经。
南海区对此事件的回应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我们不禁要问,45万一辆的开道摩托车又对实现管理工作高效、强力真有直接关系?难道无45万摩托车就不能实现管理工作高效、强力?从这个角度看,南海警方的理由起步难以立足。更何况,中央刚刚出台了“八项规定”,禁止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想必今后使用警卫开道车的频率会越来越少。此时,南海区180万买4辆摩托,欲意何为?
诚然,公务车购置款,不是自己腰包的掏出的钱。就是因为钱不是自己的,有些单位有了不花白不花的意识,有了不用白不用的行动,不顾实情,不管群意,干出脱离群众的傻事来。由此,国家虽然三令五申限制“三公”消费,但在一些地方仍然是居高不下,甚至数目惊人。对此,最为有效的途径还是要靠公开,将所花的每一笔钱置于阳光下,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扎住“三公”消费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