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75万重奖运动员该不该?

时间:2020-05-10 08:5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中国第一个职业拳王熊朝忠的家乡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给予其7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另外还有企业向其捐赠了一套市场价值在七八十万左右的花园住房。对此,有网友大泼冷水,认为马关县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75万元可以帮助到很多人脱贫、创业,实在没有必要全部拿来奖励一个拳击手。(1月16日 四川新闻网)

  其实,表彰在国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马关县既不是第一个,奖励标准也不算高。然而马关县的重奖却招来众多质疑,笔者觉得这种质疑很有道理,也值得当地反思。

  首先,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拿出75万元重奖运动员到底该不该。运动员为家乡人民争了光,应予表彰。但既为贫困县就必有贫困的现实,民生民利还有相当多亟需花钱的地方。对以保障、服务民生为己任的地方政府而言,第一位的应考虑民生,而非面上的热闹和排场。

  或许,75万元在富裕地方算不了什么。但对恨不能一分钱掰作两分用的贫困县来说,75万元可以建一所学校、一所敬老院、一所医院或修一条路,这种意义或许比单纯奖励“拳王精神”要大得多。

  其次,这笔奖励经费是否征求过纳税人的意见。当地政府承认这75万元出自于财政资金。而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经纳税人同意,政府无权擅自动用公共财力。75万元不是小数目,无论政府的初衷如何好,但尊重和征求纳税人意见,这是确保程序公平和公共财政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也是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举。

  另据悉,当地正计划将相关单位准备筹拍的关于熊朝忠的电影取景地给争取过来,还计划为熊拍一部传记片和出一本自传。这个适当的宣传“可以有”,但无论如何得问问民意。宣传缺不了资金支撑,而公共财政姓“公”,而非政府官员可随意“慷慨”的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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