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代购车票不能一抓了之

时间:2020-05-10 08:5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勋
  帮农民工网购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广东佛山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妻因做代购车票的生意,1月13日,被警方刑拘。不少外来务工人员为该夫妻喊冤,甚至心怀感激。据介绍,这是广铁警方今年在粤查获的最大“黑票点”。(1月15日《羊城晚报》)

  严格来讲,该夫妻的“代购”行径,或难辞罪责:他们私设代售点,且“中介性”收费超出“每张手续费5元”的刚性标准。刑法中明文规定,只要具备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并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超过2000元的要求,就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从法理上讲,对他们处以刑罚,也许并无不妥。

  但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农民工而言,网上购票确实成为难题。很多农民工兄弟说以前没有实行网上购票他们还能买到票,大不了几个朋友在一起通宵排队只要靠前肯定能买到票,但是现在网上的预售期要比窗口的预售期长,现在即使排队买票也很难买到。

  根据市场规律,有需求就有供给,那些帮助农民工网络代购的生意就出现了,农民工最关注就是能及时买到回家的票而不会在乎方式,对很多农民工来说,10元的服务费非常的公道合理,要比未实名制之前黄牛党的高价票便宜多了,况且还能确保买到的是真票。

  当下,农民工兄弟的现实困境与法律的刚性规定产生了冲突,公安机关刑拘代购点的经营者虽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非法代购行为决不能一抓了之,铁路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应该清醒的看到农民工兄弟们的现实困难。有些新闻报道了农民工所在的单位免费帮助他们网上购买车票,还有的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为农民工等不熟悉电脑的人网上购票。只有不断拓宽网络购票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解决好农民工购票难的问题,才能彻底铲除非法代购行为的土壤。

  当法律与情理碰撞的时候,我们在坚守法律效果的同时更要兼顾社会效果,我们崇尚法治,因为他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框架,而法治之外的情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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