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郑州的赵先生用手机为济源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照相,本打算夸夸城管人员,不想手机竟被城管人员抢走。(1月16日《大河报》)
城管如此对待一位赞美者,大家都心知肚明——怕被传到网上。济源城管给出的标准答案正是如此。
为何怕被传到网上?无非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当天执法存在不当之处,怕暴露给公众。二是当天执法完全合法,只是不自信。三是无关当天执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无论何种缘由,均折射出了城管对执法公开的习惯性抗拒。
城管执法权是人民群众赋予的一项公权,人民群众理所当然对其享有监督权,更何况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批评、建议等权利。执法公开正是保障这些权利实现、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保证,与此“应然”之举相反的是,实然状态却是城管阻止被“上网”,害怕“上网”后有损形象,引来公众的猜忌、不信任。其实,猜忌止于公开,信任源于知情。怕被传到网上,给自己蒙上神秘的面纱,只会招致更多的猜忌,更多的不理解、不信任。
客观讲,城管执法较以前文明了许多,创新之举也赢得越来越多人的掌声,这些均需要公开。不公开,人民群众不知情,“暴力执法”等刻板印象就难以消弭。即便有些执法不规范的情况,毕竟是少数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代表不了整个城管执法队伍,公开则可以有效规制城管执法人员的不良行为,应该是一副良药。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但是一包实实在在的防腐剂,更是展示执法自信、取信于民的有效途径。那么,又何惧被传到网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