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日)上午,中国第一个职业拳王熊朝忠衣锦还乡。在表彰大会上,熊朝忠的家乡——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给予其7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但在这热烈场面背后,却有网友大泼冷水,认为马关县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75万元可以帮助到很多人脱贫、创业,实在没有必要全部拿来奖励一个拳击手。(1月16日《成都商报》)
熊朝忠通过不懈努力,成为中国首位世界职业拳王,家乡政府给予其75万元奖励,其实没啥不可以的。
获得冠军给奖励,无论国际还是国内都是惯例。2012年8月21日,《西安晚报》罗列了各国的奥运奖励:新加坡开出巨奖,金牌的奖金是100万美元;印尼选手在北京奥运会上拿到金牌就会成为“亿万”富翁(10亿印尼卢比)……在我国,奥运冠军也能获得各地政府不菲的奖励,初略统计,奥运冠军至少获奖500万。中国首位拳王获得的75万奖励,与这些奥运冠军相比,实在相形见绌。
诚如当地政府官员所言,奖励熊朝忠,表彰的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熊朝忠为家乡争了光,也为整个中国争了光。熊朝忠家里比较困难,他为了生活出去学过电脑修理、种过香蕉,还在矿上打过几个月的工,最后才去学的拳击。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熊朝忠仍然坚持不懈地努力,不管面对什么困难,都没有选择放弃。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体现出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希望通过表彰这种“拳王精神”,激励马关这个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奖励熊朝忠的75万元,是当地政府从财政中拿出来的资金。这固然是纳税人的钱,但这钱确实用到了刀刃上。一者,熊朝忠值得奖励,这点无需多言;二者,熊朝忠家庭困难,应该奖励;三者,奖励熊朝忠75万元,与网友质疑的应该支持脱贫、创业等并不矛盾;四者,表彰奖励没搞铺张浪费,该花的钱一定要花;五者,多数群众赞成奖励,这是最关键的——当地老百姓说,就是奖励100万元也不为过,他们认为熊朝忠长了中国人的志气。
再说,花了应该花的钱,政府还会主动自觉地通过压缩开支,把这笔钱节约出来。比如,马关县刚刚召开的“两会”,以前都会摆上鲜花等,但这次什么都没摆,“该节约的地方就要节约”。同时,通过奖励熊朝忠,也让当地群众得到了实惠。比如,马关县将拨款和筹资修建一条从马关县夹寒箐镇到熊朝忠家乡岩蜡脚村的柏油路,另外还将为岩蜡脚村投入资金,进行社会主义小康示范村建设进行改造……这些“利好”显然不是熊朝忠所独享。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英雄值得世人永远学习。马关虽然作为贫困县,但其对熊朝忠做的一切,包括为熊朝忠拍一部传记片和出一本自传等,应该是从当地发展大局考虑的,是为当地群众谋利益的,比起那些动辄建造豪华办公楼、搞变相公款旅游等种种情况的政府来,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