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塌桥死亡名单不能“死不算死”

时间:2020-05-10 01: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汶金让
  连霍高速义昌大桥遇难者名单被网友质疑“缩水”。前日,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现场指挥部发布官方消息称,事故导致的10名死难者身份已确定,并公布10名遇难者名单。该名单公布后,引起网友争议。有网友发现,来自河北的运送烟花爆竹并当场身亡的肇事司机不在该死亡名单之列。(2月6日新京报)

  正当人们对河南义昌塌桥案真正原因表示质疑的时候,有心人发现,此起案件最关键的人物当事司机石彦飞“被复活”了。遇难者名单甫一公布,不少网友通过比对,发现名单中少了爆炸身亡的运送烟花爆竹的司机,“遇难者名单明显缩水”。

  人们在猜测,此死者“缩水”事件究竟是工作失误还是故意为之?

  若是工作失误,可见有关部门成立的事故调查组敬业水平值得怀疑。死亡名单,是任一灾难事故最为重要的法律事实之一,那么多人连这一关键数字都弄不清楚,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相对于死亡原因,统计遇难者数字、核查死者身份应该不算最难的事情。如果这一事故基本情况都出现错误,那公众对事故原因之合理质疑应当可以理解。

  若死亡数字“缩水”是故意行为,那它是在什么样的心理和内情下被公之于众的?难道“缩水”事件系一些官员义气用事所为?

  临近春节,喜气盈门之时却出了这档子哀事,谁的心里也不会高兴。但肇事司机就该“死有余辜”吗?灾难是过失性和突发性事件,谁都不愿意看到那种悲惨的事故场面。石彦飞本人和车辆都不具备危爆品运输资质,其车辆挂靠单位石家庄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同样没有危爆品运输资质。肇事者胆大妄为,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导致桥塌车毁人伤亡,显然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这样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一位司机弱小的的肩膀承担得起吗?他也应是死难者之一,为什么要把他剔除在外呢?!难道他的死亡不算死亡吗?谁做出的这一决定?!

  死亡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人性对人类的良知要求。尊重死者,就是尊重我们自己。无论死者多么罪孽深重,他都应该受到公平对待,何况这是一起意外事故。活者的人,收获的应该只是教训。如何确保下次事故不再发生,这是安全工作之关键。如果在死亡面前眼里只有“领导重视”,只有“同命不同价”的不公,只有“顾活人不顾死人”的无情,不能做到对所有的罹难者一视同仁,那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

  每一名事故遇难者都有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兄弟姐妹等其他亲属,他们是灾难的间接受害者。我们必须确保这些无辜的人们得到足额赔偿和妥善安置,这是应有的以人为本。

  不管是死难者还是犯罪嫌疑人,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审判,基本事实必须准确无误,程序和实体必须公正。石彦飞不应被排除在死亡统计之外,这是法治社会的客观要求。其家属之善后赔付亦应酌情予以考虑,因为只有爱才能带来更多的爱,而恨正好相反!

  一个最新的好消息是,2月7日,义昌塌桥10人遇难名单被改写为13人,当事司机等另外三人被增加,但如此“草菅人命”,公众还是有点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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