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春节,还是少放或禁放烟花

时间:2020-05-10 01:4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朱波
  春节将至,放不放烟花爆竹,成了媒体特别是广大网友们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之一。有人认为,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为了图个喜庆、盼个吉祥,燃放点烟花爆竹未尝不可;也有人认为,现在城市高楼密集,烟雾弥漫很难发散,呛得人睁不开眼,燃放点烟花爆竹不仅会产生噪音,还造成污染和人身伤害。……一时间,“婆说婆有理、媳说媳有理”,大家众说不一,各执一半,不分高低上下。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民俗都是长期文化、宗教、历史积淀的结果,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也是如此。由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年兽的传说,所以在除夕一直流传着放鞭炮驱除年兽的传说。加之,春节又是过去一年结束、新的一年开始的节点,在这个年末岁首的节骨眼上,烟花爆竹起到了辞旧迎新的作用。

  此外,尽管中国各地过春节的习俗各不相同,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却是各地共有的民俗,放鞭炮与月饼之于中秋、粽子之于端午一样成了春节唯一的共同符号。因此,在禁放时,很多人就觉得没有了“年味”。

  谁曾想,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原本宽阔的农村被拥挤的城市所代替,悠闲的农业人口也更多地转化为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空间的压缩与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让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安全、火灾、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负面因素被放大,也让这一民俗与现代城市社会管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越来越激烈。

  记得早在1993年,北京等大中城市就曾经颁布过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由于民俗所致或市民的觉悟“较低”,长期出现“你禁你的,我放我的”等禁而不止的现象发生,所以后来由“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禁改限”主要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燃放时间和燃放地点上作了明确规定。

  现如今,提倡“放”与“禁放”的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完全放开与全面禁止恐怕都无法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以笔者愚见,“放”与“禁放”的双方当博弈找到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如,政府可以进行协调引导,鼓励企业通过高科技开发更安全环保的烟花产品,同时,加大市场监督力度,对生产危险、污染的烟花企业坚决取缔。只有从供需双方面的调节上大做文章,才能使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与现代社会协调。如,禁止午间饮酒或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等,人们总是振振有词,不让饮酒或吸烟,你厂家就别生产这些“玩意儿”。相同,禁放烟花爆竹也是如此。

  春节的民俗有很多,有一些随着社会变迁逐渐淡化了,唯独燃放烟花爆竹这一民俗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面对这样有着独特生命力的民俗,城市管理者在解决由此产生的冲突和矛盾时应有更高的智慧和更大的宽容。

  另外,笔者还想提醒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当你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尽量控制数量,做到少放或不放。当你兴致勃勃时,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不能让不懂事的孩子独自燃放,燃放后要立刻打扫燃花炮纸,并装袋入箱,不要搞得四处狼藉,一走了之,影响市容、市貌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