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考科目:100元;九选科目:小车200元,大车:300元;路考科目:300元。别误会,这些价码并非驾考收费标准,而是湛江市车管所考官索取“红包”的标价。记者从湛江市纪委获悉,靠收“孝敬费”敛财的40余名考官目前已被调查,有39名考官主动上缴了收取的全部或部分“红包”,共计2100多万元。(2月4日《南方日报》)
近年来,给考官送礼成为一些地方考驾照的潜规则。既为潜规则,自然是见不得光的。红包大都只是在私底下悄悄递上,仅限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然而,在湛江车管所,红包却被明码标价,根据考试科目区别而定,俨然正规驾考收费标准。送礼也不再是偷偷摸摸,而是学员集中交钱给驾校教练或领队,再由其统一交给考官,如此高度流水线作业令人瞠目结舌。
驾考红包不仅为人不齿,更为法律不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指出,考试员不得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的财物,违反者将给予记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湛江车管所考官将红包明码标价,既是将潜规则的明目张胆公开化,更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衅。在期待本案最终会得到公正的裁决,当事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同时,我们更应反思,红包明码标价这种将潜规则公开化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涉案金额2100多万元,个别考官上缴红包近百万元,这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显然,向考生收取红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没有做到“伸手必被捉”,在考官最初向考生索要红包的时候就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将腐败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为什么一批又一批考生甘愿按“行规”标价向考官们送礼,而不是主动站出来坚决揭发。潜规则像弹簧,你弱他就强。恰恰由于大多数考生只是“沉默的羔羊”,考官们的气焰更加嚣张,置法律规定和政策制度于不顾,大发不义之财。
追根溯源,考生们之所以主动适应潜规则而非对其说不,也是经过风险和成本的考量。一方面,几百元的红包也不算什么太大数目,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另一方面,真要检举揭发却可能遭遇打击报复。此前有数据显示,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自然不愿意冒风险举报,而是甘愿交上“买路钱”。因此,要想给力明规则,遏制潜规则,就必须完善监督举报保障机制,更加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隐私,降低举报风险,从而鼓励更多的人站出来与不正之风作斗争。
同时,还应反思的是,这又是一起典型的腐败窝案,40余名考官卷入其中,原所长充当“大佬”,形成了一条“学员——教练——考官——所长”的“食物链”。由于涉及面广,很多涉案人员心存侥幸,自认为“法不责众”,拒不认罪。打击潜规则,就要消除这种“法不责众”的集体无意识和侥幸心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应因牵涉人数多就手下留情,姑息迁就。只有用从严执法的重拳,砸碎“腐败同盟”的意识支点,才能重塑法律制度的尊严,让潜规则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