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怀有尊崇宪法精神之“三心”

时间:2020-05-09 22:4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黄忠影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文献。我看了一次又一次,深受振奋和鼓舞,认为法官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守护者,必须尊崇宪法精神,贯彻宪法规定,履行宪法使命,做到对宪法有敬畏之心、信仰之心、忠于之心的“三心”。

  对宪法要有敬畏之心。现行宪法是一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宪法,高度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意志,集中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经验,与时俱进地融汇了全人类民主、法治、人权发展的优秀成果,是一部先进的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具有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力量,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共和国的人民法官,我们对宪法的敬畏,就是要将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根植于心,谨守宪法的各项原则与规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对宪法要有信仰之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信仰。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而我们的每一名人民法官也是人民中的一员。人比天高,法比天大,宪法至上。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对宪法的学习,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特别是源于内心强大的自信,时刻不忘习近平总书记那句语重心长的话,“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坚守这一点,做到这一点,就是对宪法的信仰。

  对宪法要有忠于之心。习近平总书记指书,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他还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众所周知,法官手握审判大权,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赋予。但是,世上有太多的事情在牵绊着我们;有太多的声色在干扰着我们;有太多的欲望在诱惑着我们;有太多案件在期望着我们。地位越高人、权力越大的人、薪俸越多的人,越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忠于宪法。只要我们心中装着人民,视人民为衣食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便能“得”民心。

  总之,沦海横向联合流,方显英雄本色。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集中凝聚成的这部宪法,要求我们有权必有职,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我们如果能够三思而行,常怀敬畏宪法之心、信仰宪法之心、忠于宪法之心,并能坚守内心,把持自己,与时俱进,止于贪欲,必将成为优秀的公务员和优秀的人民法官,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