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中有一个叫做“沉默螺旋”的理论,人们在表达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的观点受到广泛赞同,他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被广泛的发表和扩散;而发觉自己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甚至被广泛反对时,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甚至投向反方意见。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另一方越来越沉默的螺旋发展过程。
沉默螺旋的理论是基于人类普遍害怕被孤立的社会性而提出的,他解释了很多人即使有不同的意见也不敢说、不敢做的原因。基于沉默螺旋的理论,新闻界与法学界都对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做了诸多探讨,新闻审判左右司法审判的现象在中外都屡见不鲜。然而法院迫于舆论的压力做出了妥协的判决,既伤害了司法的公正又歪曲了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们不能因为舆论的导向而向所谓的“民意”妥协,以法治的牺牲换取不实在的司法公信。
新闻宣传遵循一定的新闻价值理论,往往以道德情感来评价是非曲直,以社会普遍心理来吸引眼球,挖掘新闻价值来获取最大的关注。例如两个犯罪情节相同的杀人犯,如果一个被广泛报道残酷无情、心黑手辣的一面;另一个被广泛报道仇恨之外饱含苦衷,血腥背后也有温情。那么第一个杀人犯往往会社会评价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第二个杀人犯却会换取社会的广泛同情,认为应该从轻处罚。
最近被广泛关注的李双江之子涉嫌强奸一事,刚到侦查阶段就有人下结论认为要判十年以上,还有说应该杀一儆百。还有人爆料李双江已经和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已经撤诉,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取保候审,这一严重违反基本法律规定的说法居然还有很多人相信,其实这是群众对权贵的厌恶裹挟到法治评价中的体现。那些呼吁理性看待名人子女违法犯罪的声音基本都是迎来数倍的指责声,逐渐成为沉默螺旋。
法官职业要求独立行使审判权,绝对不能做沉默的螺旋,考虑的只能是犯罪的事实与法律的规定,而不能让网络的舆情即所谓的“民意”左右司法的公正,且法官本来就是一项崇尚孤独的职业,不能像一般群众那样用标签化的眼光去看待被告人。古代尚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平等思想,法治社会深入发展的今天,无论什么身份背景的人都应当在法律面前平等。对于被告人怎样量刑,刑法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犯罪情节该从轻的就要从轻,该加重的就要加重,法官不能被社会舆论左右作出无法律依据的判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正确的涉法舆论导向就是影响司法公正的一个深层次问题,司法机关特别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法院要切实做好三项工作,妥协解决社会监督与公正司法之间的关系。
一是始终坚守法律的底线。法官的判决的依据只能是法律与事实,绝不能夹杂个人情感及被告人的社会评价,做到理性对待。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绝对不能畏惧新闻舆论的导向,不能向网络暴力妥协,只有严格依法办案才能树立真正的司法公信力,才会更好的保障和维护人权。
二是做好司法公开。司法机关要充分尊重群众及媒体的监督权,及时做好司法公开工作,设立新闻发言人,对于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认真准备记者招待会,对社会舆论的错误评价及时给予纠正,对群众的疑问全面深刻分析,准确的回答。司法的透明化既能消除舆论对司法机关的误解,更能建立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
三是提升新媒体的驾驭能力。面对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法官群体必须要不断提升对新媒体的驾驭能力,对新媒体要做到不畏惧、不逃避,学会与新媒体打交道。充分认识新媒体对公正司法的监督作用,敢于倾听批评声音,学会利用新媒体引领正确的法治观点,要清楚的看到新媒体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特殊贡献,既不能做新媒体环境下的沉默螺旋,更不能对新媒体置若罔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