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在两会调查中“反腐倡廉”一项的热度排名第二,75%的人支持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并认为我们目前做得还不够;70%的人希望通过网络曝光参与反腐败;还有88%的人选择匿名举报。
我们可以把官员财产公示比作是一把反腐败的钥匙。如果没有这把钥匙就很难打开腐败的门,那将如何进行反腐?有了这把钥匙才能打开腐败的门,了解腐败的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只能在腐败的门外呐喊,就等于是隔靴挠痒,得到的只能是事倍功半的结果。所以,只有用官员财产公示才能真正看清官员的腐败与否。
如果我们对官员财产只申报不公示,那就和以前一样,官员申报多少财产就算多少财产,那么申报还有什么实际意义?例如,广州市南沙区试点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不但给官员财产公示更了名,还列举了:新加坡只有申报没有公示;香港没有对所申报的人员进行全部公示,仅有40个主要职位公示;美国25万人申报,只有2.5万人向社会公示;澳门历经12年才公示。说了半天,就是一句话:他们的试点也不打算过多的公示。这样的试点让人们失去了信心。
表面上看,广州市南沙区像是找到了不公示或者少公示的理由和依据。但其实,他们说的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非常严格,官员所申报的财产都有专门的部门和机构的监督以及相关数据支撑,如果瞒报、漏报将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并不像我们的申报,没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实,官员申报多少算多少。
现在有些反腐专家学者提出了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必须特赦贪官原罪。以笔者看来,实在没有那个必要。起码,这个问题提出的有些太早,因为我们还没有弄清官员腐败的程度,何谈“赦免原罪”的问题?如果那样做,只能是耽误时间,延误战机,扩大对立面,给腐败分子喘息之机,把反腐败问题复杂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