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惠东县获悉,惠东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出台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今后操办“红白喜事”等事宜,要作出书面承诺,不借机收礼。(新华网2月22日)
去年年底,中央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新规,改进作风在干部、群众中受到普遍关注。惠东县要求科级干部书面承诺不借婚丧收礼的做法,其初衷是好的,与中央的精神相符合,是值得肯定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官员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收礼敛财,但真正受到处理的却少之又少,无形中助长了歪风邪气,大大降低了官员在群众中的地位。那么,惠东县的这一新鲜作法,给干部头上多一道“紧箍咒”,似乎可以成为治理干部借机收礼的一项反腐新举措。
但是稍加思考,会让人觉得干部承诺不收礼的规定不具有可行性。首先,科级干部书面承诺不借婚丧喜庆收礼,承诺是一回事,执行是另一回事,容易造成两张皮现象。因为不借机收礼主要是靠自觉,再者是相关送礼的当事人举报,不然,别人哪里知道官员是否借机收礼了。真正是“当局者清、旁观者迷”了。
其次,就如有的媒体认为,惠东县要求科级干部婚丧喜庆承诺不收礼,这样的话,未免有些矫枉过正了。红白喜事、婚丧嫁娶收礼是中国的传统礼节,难道当了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连正常的礼也不能收了,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科级干部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他也有亲朋好友,一般的人情世故每个人都需要。如果为了杜绝干部借机收礼敛财,就要求所有的科级干部操办“红白喜事”不收礼,显然不合情理。如果收礼者是个廉洁自律的人,即使收到超出正当人情的礼包,他也一定能够按照相关纪律要求作出正确的处理;如果收礼者是个腐化堕落之人,即使真的杜绝了办喜事收礼的途径,他也能让送礼者轻易找到送礼、行贿的其他方式。
再者,惠东县要求科级干部不收礼,制度没有全覆盖。给人感觉,惠东县的处级干部就有豁免权了,不在承诺范围。通常老百姓理解,县处级干部的权力在地方才算大,而小小的科级干部,除非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不是人人都有很大的权利,大部分科级干部或享受科级待遇非领导职数,只是一般的办事人员。而另外一种情况,一些处于要害部分的股级干部手中握着的权利相反却远远大于一般的科级干部。从中可以看出,惠东县制定的这项规定,本身逻辑上就有问题。
以为一纸承诺,就想收到反腐奇效,未免有些天真。留给公众的感觉,似乎作秀成分居多,有点哗众取宠之嫌。出台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显示了一级政府的执政能力。在出台任何制度之前,相关部门应加强调查研究,该制度是否具有科学性、操作性、可行性,而不是简单的作作秀,过后却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
与其让科级干部书面承诺不借婚丧收礼,不如让权力运行透明和公开,将公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同时创造条件让公众更好地参与监督,才能起到治本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