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消费七千元招待了谁?

时间:2020-05-09 22:1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近日,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福建莆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一顿公务接待消费7064元,结算凭证显示此次用餐是8个人,人均近1000元标准。生猛海鲜,河豚,应有尽有,一瓶蓝带1.4斤就1498元,一瓶蓝带2斤2068元。(2月25日 中新网)

  应该说,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对网曝是重视的,处理也迅速及时。2月23日微博披露,第二天便公布了初步调查和处理结果。然而从“接待签单人停职调查”和“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超标准接待款项”的处理结果看,其中还有未竟之事值得质疑。

  其一,果真是公务接待吗?时下,公款吃喝已成官场顽疾,不少官员“客人来了陪着吃,单位内部变着花样吃”,以接待之名行自我吃喝之实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必须查清执法支队超标消费是否是公务接待。倘若事实并非如此,那就不仅仅是退款的事,而是严重地违反了财政纪律,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其二,超标准接待了谁?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竟然还有上级官员下基层检查工作敢于大吃大喝,相关部门就应曝光这些好吃者的姓名,看看到底是谁置禁令于不顾,我行我素。其实,公款吃喝之所以禁而不止,就在于“吃者无罪”的消极心理作崇。倘若对公款大吃大喝者一律曝光和追责,谁还敢面对舆论的口水公款品尝“舌尖上”的享受?

  另外,对“签单人停职调查”有庇护之嫌。时下,大凡到酒楼进行公款消费的官员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领导一般不签单,签单的大都是办公室或财务人员。因而,莆田运输局对签单人停职,该签单人是当时陪吃的领导还是一般工作人员?倘若其无职无权,停职也就变成了一种对公众的搪塞。

  对以上问题,莆田交通运输局应该给公众一个明晰的交待,厘清责任,严厉惩处,而非笼统的“深刻检讨”、“退还到位”。否则,刹住“舌尖上的腐败”,就很容易在招待的幌子下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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