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校服”事件亟待解决

时间:2020-05-09 22:0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程玲
  日前,据上海市质监部门通报,6批次学生服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其中上海欧霞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冬装因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属严重质量问题,已被质监部门立案查处,这也是上海对学生服质量首次立案。近日,上海一名小学生接受某电视台采访“毒校服”有关问题的时候说:“作为祖国的花朵,我觉得我学习成绩上不去,就是因为这个校服的问题。”记者:“你气不气愤?”小学生:“气愤!”(2月22日 中国日报网)

  笔者还看到了这样的采访。记者:“你觉得校服样式好不好看?”一个女学生笑着回答:“土爆了!”“毒校服”事件曝光后,中国儿童“调侃”式的吐槽,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也让人心情沉重。

  “毒校服”本不该是个问题。校服是否必须购买?也许笔者孤陋寡闻,从未看到有关校服购买的规定或标准。即使必须购买校服,是否得遵循学生自愿原则,还是让学生的选择权形同虚设?还有,购买了校服的学生,是不是必须长期和经常地穿着校服去学校?

  “毒校服”的责任人究竟是谁?质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还是涉事的企业?似乎都有责任,又似乎都不是直接责任人。连被立案的殴霞公司可能还觉得自己无辜呢,可致癌的芳香胺染料来自于绍兴的一家纺织有限公司。

  “毒校服”的受害者怎么办?可以预见,运气好的受害者能得到厂家、商家的一点点赔款或者退换校服,而运气不好的受害者无非再花笔冤枉钱重新购买校服。难道家长们就应该为此买单吗?

  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都能让如此多祖国的花朵遭受“毒校服”的“荼毒”,那么其他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的情况可想而知。一系列的问题就摆在我们眼前,如果社会对此不重视起来,还会有多少祖国的花朵将会遭受“毒校服”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