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食品安全”无疑是一个热点话题,在全国人大浙江团小组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海宁市华丰村书记朱张金打开包,拿出了一袋花生米。他数了10颗,扔进会场的玻璃杯里,用冷水一冲,短短几秒钟,整杯水都变成了黑色。朱张金说,这次参加全国两会,他带了300多件有毒食品到北京,“这不是作秀,而是要让大家看看,毒品添加剂的泛滥和危害到了何种程度。”
今天听到王胜俊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比去年,法院的举措更为扎实、更为强硬、更为有力。我们看看这组数据,“2011年各级法院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而在今天的报告中,“审结生产销售问题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有毒有害食品以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等犯罪案件1.4万件,判处罪犯2万余人。”虽然这是五年的数据,但细细分析,也可以看到法院确实以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呼声,案件数量、判决罪犯人数都大幅升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关注,最高院的这份答卷也许离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维护食品安全 人民法院在行动”。
作为一个系统性、全局性的社会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最终解决离不开众多部门的共同协作、离不开媒体记者的广泛监督、更离不开法律体系的规划建设,在这个过程中,透过最高院的工作报告,我们可以从中读出,法院系统在努力前行、扎实工作,不会逃避、不会懈怠,人民法院为人民,维护食品安全,人民法院在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