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石。党的十八大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新起点,法治自然成为今年“两会”上最炫、最亮、最丽的风景,法治也将托起和承载着“中国梦”,惠及民生福祉,让人们看到美好未来的希望。
今年“两会”是党的十八大之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是党的十八大主题在立法、行政、司法等领域中的延伸和实践。在刚刚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是过去五年的经验总结,更是对实现“中国梦”的远虑之谋。
温总理在报告中强调,“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字里行间充分表明,只有法治之路,才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托起“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方式和必由之路。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矛盾与现实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希望和困难相随,唯有法治才是破解中国现实难题的最有效手段。听了温总理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工作报告,让人们强烈的感到党的主张及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庄严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法治之路将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的政治方向不动摇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与实践不停歇,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幸福中国的希望,增强了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信心。
经济发展要惠及全体人民,只有依靠法治才能让社会更加公平。能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能否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与利益的真正实现,能否真正解决就业难、就医难、上学难、养老难、买房难、出行难等诸多之难,唯有厉行法治,有了规矩才能成方圆,有了规则才有公平,遇事讲法必然有正义。人们对民主政治的期待,是对解决当前中国现实问题的期待,是对中国未来希望的期待,是对目标与行动的期待,是对幸福的期待。回应这些期待,只有弘扬法治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和解决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进程中的一切难题,法治也才能成为全民的信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一定不是“梦”。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法治之路构想。在新一届政府机构即将产生之时,读过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就让我们已经感到法治中国的蓝图已越来越清晰,法治中国的道路也越来越光明,法治中国的春天已经来临。
人民法院是国家厉行法治的重要生力军。在实践“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必须依法正确履行职能,释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正能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让人们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与进步的方向,感受到司法权威与司法民主不断彰显法律规则和司法制度的优势与活力,自觉地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自觉地以法律规则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三个监督,即“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作为人民法院,在这三个监督中具有两重性,既有法律实施的职能,也要主动自觉地接受民主和舆论监督,以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才能不辱使命,当好国家厉行法治的生力军,共圆“中国梦”,为建设中华民族美好的未来谱写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