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中央政治局和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为标杆,紧扣“三严三实”要求,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加强和改进措施。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胡毅峰院长带头围绕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对照检查发言,其他院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逐一发言;并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法院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门见山、实事求是地开展相互批评。会议认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高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三严三实”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贯彻从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整改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抓整改落实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坚持专题教育与开展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促进,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加强改进法院工作和深化司法改革。
胡毅峰对党组垂范践行“三严三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切实抓好“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工作。三要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四要进一步增强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五要狠抓办案执法第一要务,不断提升司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