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需要制度协同发力

时间:2020-05-02 16:2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智全
  2012年以来,“表哥”、“房叔”、“房姐”等一些问题官员被网络曝光于大众“聚光灯”下,遭到纪检部门调查处理;重庆10余名厅官因为不雅艳照被网络曝光,轰然而倒。“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制度反腐的有益和有效组成部分,“战功卓著”,备受关注。

  “微博一转、围观千万”。在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和大众化普及的今天,网络形成的强大舆论,已成为反腐的一条重要新路径。从“表哥”、“房叔”的落马,再到“雷政富不雅视频”、“单增德离婚保证书”等热点事件的迅速处理,无不验证了“网络反腐”的强大力量。相比之下,传统单一的反腐手段似乎已走到了穷途末路的窘境,“网络反腐”正以其特有的功效而“风景这边独好”。

  然而,物极必反。客观辩证地看,“网络反腐”虽然以其透明度高、反映速度快、影响力大、互动性强、监督面广、隐秘性高等诸多优点,越来越得到公众的认可,从而开辟了查处腐败案件的新途径,起到了传统手段没有的立竿见影之效果。但不可否认的是,“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网络反腐”也是一把双刃剑,其与生俱来的信息碎片化、真假难辨、保密不强等先天缺点也是不可忽视的“瑕疵”。一方面,网络反腐大部分靠文字、照片、视频等,从这些途径揪出腐败分子,不但容易流于表面化,而且也不应该是反腐的最佳形式,因为这种方式不尊重他人隐私,甚至触犯了法律。如被曝光“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查实,只不过是一名普通工程师,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

  另一方面,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模糊,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界定,相关法制建设如跟不上网络的发展,网络监督、举报等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极易产生殃及无辜的恶果。如之前网络上盛传的“批发官帽案”、“16岁参加工作案”、“摊贩意外死亡案”、“河北省审计厅厅长助理从8楼女下属家裸体逃跑”的一系列谣言,即充分证明了网络监督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从这种意义上说,“网络反腐”尽管具有“神奇”的力量,但不应成为反腐常态。只有“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协同发力,做到网络监督与现实查处的完美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常言道:好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制度能使好人变坏。“网络反腐”的盛行,折射出制度反腐的某些欠缺。作为一种新的反腐手段,最为关键的,是应将其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在当前关于网络监督诸多问题尚未作出具体法律界定的现实语境下,尤其要对一些不良网络反腐举报信息和涉嫌侵权、打击报复性质的虚假网络反腐信息,从制度上着眼,予以综合治理,从而建立秩序保障、有法可依的网络环境。

  众所周知,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网络监督作为反腐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尽快与制度性反腐有机融合,二者才能真正相得益彰地发挥出最大正能量。也只有这样,网络反腐才不至于仅仅停留在人肉搜索、曝光“二奶”、“小三”等低俗化的噱头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