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信访不信法”维护司法权威

时间:2020-05-02 16:1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姜玉林
  每年的全国“两会”期间都是信访高峰期,其中不乏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已寻求司法救济,案件经过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但仍有很多当事人对结果不满进行上访。这种“信访不信法”的怪象严重危害司法独立,损害法律的公正权威,阻碍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当前涉诉信访中,有的案件正在司法程序中处理,有的案件司法机关已作出了最终裁决,但部分当事人还是不断上访、闹访,导致司法机关苦于信访压力,在处理上一再作出让步,甚至对法律终审判定的案件进行再次调解,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久而久之,群众对法律没有敬畏、没有认同,各种纠纷没有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司法救济渠道,而是通过信访途径反复处理。

  “信访不信法”的怪象,有司法效率不高、司法制度不完善的因素,也有民众法治意识淡薄的因素,还有领导接访“心太软”的因素。笔者建议对于信访案件,应当把涉诉信访和正常信访区分对待。对于涉诉访的案件信访部门不应受理,应当引导当事人走司法程序寻求司法救济。司法独立,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信访部门的意见不应左右司法机构,否则就会损害司法独立性,对民众造成“人治重于法治”的心理暗示。

  解决“信访不信法”,更需要司法部门主动作为,完善司法制度,保障司法救济途径畅通,提高司法效率,强化执行力度,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积极引导群众以法维权,引导群众变信访为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