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习近平从政就不要想发财

时间:2020-05-02 16:1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毛开云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于是,笔者不禁想起习近平在福建任职时的一段讲话,“熊掌和鱼不可兼得,从政就不要想发财。你既要从政,又要发财,就只能去当让人指脊梁骨的贪官、赃官,既名声不好,又胆战心惊,总怕被人捉住,最后落个不好的下场。”

  习近平“从政就不要想发财”之论,包括三层意思:第一,从政和发财不可兼得,二者只能选其一;第二,若想两者兼得,必定是贪官、赃官;第三,贪官、赃官最后都会落个不好的下场。此论实在经典,振聋发聩,令人警醒。

  然而,有的领导干部,从政的目的就是想发财。为了发财,他们不择一切手段:挪用公款、贪污行贿、买官卖官,不一而足。人称“三多市长”的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就是典型的代表——15年2.1亿,每年平均敛财约1500万,敛财的速度和数额委实惊人。

  也有的领导干部,刚刚从政时还是想为人民干点事情,而且干了不少事情。但是后来,或许是经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或许是升官不成心里感到失落,或许是看到他人财源广进而产生心理不平衡,于是防线失守、底线崩溃,开始想发财。殊不知,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罪人。这种贪官被称为“非典型贪官”。

  然而,无论典型也好,“非典型”也罢,贪官始终是贪官。只要走上那条路,不管能力多强、职位多高、贪腐多少,最终必被捉。这是典型和“非典型”贪官都逃不脱的一条不归路。

  习近平之“从政就不要想发财”,既是谆谆告诫,更是真理铁律,顺之者一生平安,逆之者随时可能大祸降临。“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十八大报告中的明确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践行“从政就不要想发财”,才能首先保证自身平安,然后“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