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秀玲同志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位民事法官。2013年2月26日,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参加工作二十五年来,她始终奋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由于业绩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荣获北京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法官”、“双优法官”和“东城区五一劳动奖章”、“东城区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10年被东城区机关委员会评为“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
庭里的结案状元
岳法官经常问自己的书记员:“我在法庭上是不是太严肃了?”事实上,法庭上的她,果断而干练,驾驭庭审技能娴熟、庭审节奏非常明快,高效率处理矛盾是她的鲜明特点。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岳法官已审结5000余件案件。近五年来,她年均结案300余件,日均结案近2件,年结案数、结案率连续多年稳居全庭第一,是当之无愧的“结案状元”。并且经她处理的案件,服判息诉率高,发回、改判率低,无一起申诉上访案件。
这么优异的业绩和稳定的审判水平的发挥,源自岳法官坚定的信念和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无限热爱。她始终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她所审结的5000余件案件中,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上访缠诉案件,近百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和感谢信。“老百姓走进法院就意味着他们选择相信法律、相信法官,我们要对得起这份重托,不抱怨不放弃,依法尽快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用法官的诚心温暖当事人的真心。”在谈到自己的工作心得时,岳法官如是说。
彻底化解纠纷的能手
在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岳法官依法调解促成被告同意搬走障碍物。凭借对被告的了解,为避免原、被告双方日后为履行调解协议而再生矛盾,岳法官提出庭后即跟随双方当事人到达现场执行。被告找出种种理由推脱,都被岳法官挡了回去。被“逼”无奈的被告最后只得借口“需要寻找帮手,一个人搬不了”,聪明的岳法官泯然一笑,说道:“不用找了,我来吧,我有力气,你搬不动我来搬。”自觉理亏的被告赶忙红着脸说“我来搬,我来搬,怎么能让您动手呢!”就这样,一起看似简单但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重重纠纷的民事案件被岳法官轻易地彻底解决了。
岳法官认为,调解应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民事调解绝不是“活稀泥”、“摆摆平”,结果公平公正是纠纷解决效果的评价标准。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只有查明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才能使当事人对法官的释法说理口服心服,从而接受调解。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岳法官形成了一套“分阶段逐步化解纠纷、多角度敦促案结事了”的调解工作方法。这套工作方法逐步演化为东城法院民事审判的“彻底化解纠纷工作法”,以及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的,以与当事人进行心灵沟通为核心手段,将“即调即执”工作机制与“督促履行”工作机制相结合,以“阅卷了情、约谈指导、证据论证、确认事实、释明适用、判后释法、实现权益”七步流程为工作步骤,全程促调解,随时促履行,力争在第一时间解决纠纷,在源头上实现彻底化解纠纷。经在全院民事审判中推广应用,这套工作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从“对症下药”到“伐心为上”,从“情感调解”到“辩法析理”,从“各个击破”到“迂回调解”,岳法官将积淀丰厚的工作和人生经验融会贯通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她处理的每一起案件无不闪烁着法官的精准判断和调解智慧。
亲民爱民的人民法官
“岳法官以她的真诚与热爱人民的心,真正成为一个受人民爱戴的优秀法官,真的是用法律与真情维建和谐社会的楷模。”一起房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感谢信中写道。
这起案件的原、被告是父女关系,父亲本答应为女儿办理过户手续,但因房屋价值飙升,父亲考虑到其再婚妻子及子女利益而不同意过户。无奈之下女儿拒不搬出,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女儿腾退并返还房产。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血缘关系,岳法官准确把握住父女之间亲情犹存,坚定地做起了调解工作。开始时倔强的女儿说什么都不肯走进法庭,嘴里还不停念叨着父亲的种种不是,而法庭内的父亲也对女儿的指责一一反驳。岳法官通过不厌其烦的劝导,平复了父亲激动的情绪,又从伦理道德角度教育感化女儿,让彼此念及往昔的美好情愫,停止指责恢复对话,让当事人的情绪得到平复和安抚。为了能够实现“乘胜追击”的效果,岳法官放弃午休,一直坚守在法庭里。经过多次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父亲将争议房屋卖给女儿,父女二人多年的积怨当庭得以化解。看着父女二人在法庭里谈笑风生,法官欣慰地笑了。后来,岳法官收到父女双方送来的一面共同署了原、被告姓名的不同寻常的锦旗,和一份饱含深情的感谢信。
有一次在法庭上,被告在情绪激动中质问岳法官:“你是不是人民的法官?”岳法官坚定地回答:“我是人民的法官!”这句话感动了当事人也感动了法庭里的所有人。在岳法官看来,有时候当事人把生活的怨气发到法官身上,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她从不埋怨,怀着一种法律的仁慈,彰显了深厚的人民情怀。
可敬可爱的小岳姐
生活中的岳法官非常爱笑,谈吐清晰,做事干脆利落,总是给人亲切、阳光的感觉。即使是她的笑,也同样爽朗干净、不扭捏。法院的同事们会亲昵的喊她“小岳姐”。
小岳姐对于自己的审判经验和感受,常常和盘托出,鼓励年轻法官多多体会、总结。只要有年轻法官来旁听案件、来讨论案件,小岳姐总是会放下手中的活,耐心和年轻人交谈,笑称自己总结能力还不够强。但是对于年轻法官特别是自己的徒弟、书记员,小岳姐同样严格要求,毫不放松,督促徒弟抓工作效率,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又快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小岳姐的身体并不好,但她常常不顾自己的病体坚持工作。甚至在母亲病重直至去世期间,也从未离开审判工作岗位。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她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始终恪守法官公正清廉的本份,多次拒绝当事人赠送的财物。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种困难面前,她自觉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诠释了一名法官的职责荣耀和高尚情操。她动人的事迹,高尚的情操,敬业的精神,赢得了同事们的尊重和敬佩。她用自己的言传身教,用自己的果断、干练,让身边的人明白作为一名法官的职责和荣耀,明白一名法官的严谨和情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