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市民政局一副局长之子被招为该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官员称,“一定级别领导子女可获安排就业”是当地不成文的规定。
面对记者的采访,兴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思中说出了这个所谓的“不成文规定”,即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级提出要求,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虽没有发文,但领导是表过态的。李局长的言下之意是,我儿子进民政局是按“规定”来的,这是我应有的“待遇”,所有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也都是这样操作的。
从中我们能够大致看出“不成文规定”的几个要件:领导同意、不能发文,但却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在心照不宣地执行着,从而得到他人无权享有的利益。换句话说,所谓“不成文规定”,就是特定圈子的人,通过特定的权力,获得特定的利益。
前人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之说,而今应该再加上一句有权则吃权。“不成文规定”看似难以拿上台面,但却实实在在发挥着巨大能量,甚至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为有不成文规定,领导子女就可以安排工作;因为有不成文规定,公务员就可以公款吃喝;因为有不成文规定,医生就可以开大方拿红包;因为有不成文规定,老师就可以开课赚外块……在我们身边听说或者没听说的,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不成文规定到底有多少,可能无法统计,也没有人去统计。想必只要有权力、有利益的地方,就能找到“不成文规定”的身影。
“不成文规定”是一场权力畸变的集体狂欢。虽然说,“不成文规定”不会白纸黑字写下来,更不会发什么红头文件,但却为特权装上“隐形翅膀”,权力优先、权力自肥成为特定群体的“共同规则”,权力拥有者可以“名正言顺”地抢占稀有的社会公共资源,“圈外人”则沦为它的牺牲品。
不成文规定,时时刻刻都在破坏着社会公平正义,加速社会阶层的断裂,让普通民众日益感到强烈的被剥离感。共同享有人生出彩机会,最需要的是公平,最需要的是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要改变不成文规定无处不在的现象,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着每一个人,首先要做的就是“限权”,厘清权力的边界,捍卫权利的尊严,真正把权力放进茏子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