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开放日推观摩示范庭 百余人旁听

时间:2020-05-02 08:54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编辑: 法律读库
     中国法院网讯 (范琳 杨清惠)  2013年4月1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示范庭,公开审理潘泽、史金亮因遛狗引发的故意伤害一案。由于本案中多份证言存在不一致之处,且被害人死亡系多因一果的复杂情形,因此开庭审理时法院依法传唤了本案鉴定人、多名证人出庭作证。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的师生等百余人对庭审过程进行了旁听。这也是北京一中院在“爱民月”、“开放日”活动中进行的观摩示范庭。

  2012年9月12日,潘泽下楼遛狗,被害人张某带着孙子从小区出来,因潘泽的狗追张某的孙子不放,张某与潘泽吵了起来,史金亮路过出言劝架,却与闻讯而来的张某的儿子出现误会发生摩擦。四人互殴过程中张某被推倒在地,脑部受伤后经抢救医治无效死亡。被告人潘泽、史金亮作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案件因果关系复杂,事发现场也十分混乱,为使庭审进行的高效、紧凑,开庭前一中法院召集公诉人、辩护人举行庭前会议,提讯被告人,在证据充分开示的基础上梳理案件中的争议焦点、难点。因在案证人证言间存在矛盾之处,且被害人死亡系多因一果,法院决定传唤证人、鉴定人出庭。

  当日开庭过程中,案件的焦点集中在本案中证人证言是否能够充分证实两名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殴打行为,以及被害人的死亡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怎样界定两个核心问题上。

  为了还原事实真相,在庭审质证环节,法官就鉴定意见中被害人系被钝性外力作用头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肺部感染死亡,伤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究竟如何进行了询问。鉴定人用通俗的言语进行解释,就被害人受损伤具体部位及形成原因作了形象说明,对当事人提出的争议问题做了详尽的回答。在交叉询问环节,由于案发时互殴过程持续时间较短,场面较为混乱,原告、被告方证人对被害人受伤的原因各执一词。交叉询问环节控辩双方对案发时证人目击到的现场情况进行了详细、充分的询问。

  据记者了解,自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北京市一中院已召开证人、鉴定人出庭的示范观摩庭三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30多个省市法官、检察官三百人次观摩庭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周军向记者介绍“证人、鉴定人的出庭可以使法庭对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和科学性有更加直观的认识,有利于消除控辩双方的疑惑,也加深了被告人对自己行为的认识。一中院将全面落实新刑诉法的相关制度,推进证人、鉴定人出庭成为常态,凸显庭审的职能和作用,坚持以庭审为重心的审判意识,秉持证据裁判的审判理念,践行程序正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据记者了解,本次的观摩示范庭只是一中院“感受阳光司法 促进司法公正”开放日活动的一个分镜头。活动当天,一中院还在院内设立开放点,将法庭楼、立案大厅、庭长接待室、当事人阅卷室、当事人休息厅、展览室向社会公众开放,并设立法律咨询台,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材料、便民手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