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河北深州农村信用联社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里,深州市副市长魏志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朋等43人“被死亡”,另有15人“失踪”,58人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
表面上看,这是信用社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进行的一项常规呆账核销业务,再正常不过。但副市长、副局长等人却真实健在,而且手握权柄,让我们很容易将权力、金钱、死亡三者联系起来。因此,这个“被死亡”就显得颇为吊诡。那么副市长“被死亡”背后又潜藏着什么玄机呢?
据记者了解,以上58人中有县公职人员、法院人员、乡镇干部、村干部及其亲属等。如此看来,“被死亡”的人都是和权力沾边的“特殊”人群,普通民众想“死”还“死”不了。这种“死”法,可谓毁虚名而得实惠,一“死”之后,所有贷款就“神马都是浮云”,当真羡煞旁人!
生者讳死,人之常情。一个大活人“被死亡”多少有点情绪障碍,但与金钱的压力相较,这点情绪又何值一提?虽然副市长等人一再否认自己知道“被死亡”,但信用社未经有关人等的默许,敢将这些位高权重的人物认定为死亡吗?
副市长和公安局副局长都自称其贷款原因是为教师发放工资,这个说辞有一定的可信度。众所周知,在上个世纪90年代,教师工资均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为教师贷款发放工资也算得上一件德政工程。然而,可信并不代表真实,一件好事岂能掩盖贷款的真实原因?况且涉及的金额高达40多万,这么大一笔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在当时应该是经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和决定的,必然有所记载。要查明真相,翻阅当年的记录档案即可,真是用于发放教师工资,作为历史债务进行化债处理也未尝不可,何必这样悄悄地“被死亡”,一“死”了之呢?
有关资料表明,这些贷款的核销,都提供有死亡证明等相应材料。但当地公安机关称从未开具,信用社则称绝不敢伪造死亡证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何不将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印鉴进行权威鉴定,自然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可是,目前双方似乎都不愿意这样做,那么这样遮遮掩掩,是权钱交易?还是以权压法?值得深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