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沧县小朱庄地下水呈铁红色被曝光后,该县环保局局长邓连军以“水煮红豆”来辩解水质并非不达标的言论立即遭到舆论炮轰,其也迅速被免职。
地下水达到如此现状并造成如此恶果,通过一般的社会常识就足以判定水质是否被污染,想必环保局长也是心知肚明。然而,该局长却用风马牛不相及的例子顾左右而言他,显然是在刻意掩饰自身的失职和糊弄舆论监督中的滔滔民意,这种禁不起任何实践检验的言论其实就是一种狡辩,而引发民意的强烈反弹也可想而知。因为在他的话语之中,公众看不到关乎百姓切身利益时公权力应有的谦卑和自省,更是没有任何改变的承诺和诚意。
然而,局长的闪电下台难道就只是为其在不恰当场合发表的不恰当言论负责么?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朱庄的地下水污染也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现实当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为实现政绩最大化,盲目选择经济发展方式,任意突破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程序规则,放松了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引进和监管。这直接导致了经济指标增长同时矛盾和问题的迅速积累,既包括资源的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等显性问题,更有法律尊严被践踏、政府公信流失等隐性问题。
这些成本终将转嫁到公众身上,直接指向公众最基本、最核心的利益: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可以说,不发展,百姓苦,而不尊重客观规律的发展,仍将是百姓苦。当环境问题被曝光后,一些政府和官员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是装聋作哑,就是避重就轻,在维护自身政绩和官位的狭隘视角下,只会加剧矛盾的激化和民众的愤怒。
然而,官员的不当言论固然可恶,但其真正要负责的却是公权力长期的乱作为和不作为。如果只是因言获罪,那么问责就会沦为相关部门应付舆论的工具,甚至还会起到变相保护官员的作用,落马局长在风声过后悄然复出也未可知,而给旁观官员的最大教训充其量就是要在媒体面前“谨言慎行”而已。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唯有问责剑指官员的职责,方能回归问责的本意,进而倒逼权力回归本位,促使官员在其位而谋其政,尽最大努力为公众谋取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