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法律屡被误读

时间:2020-05-02 05:2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默
  最近,有两则关于法律的新闻,因被误读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引来网友板砖无数,引起法律人哭笑不得和忧心一片。

  其一,4月9日《法制日报》报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新国五条”正式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假离婚等6种纠纷情形,向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对策及建议: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这一建议被误读为“要求复婚不予支持”,指责“法院不懂法”。

  其二,4月22日《中国经营报》报道,因房价持续下跌,温州部分购房者要求退房,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开发商向购房者丁某等提起继续履约的诉讼并胜诉。购房者丁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温州市永嘉县法院处以司法拘留。网友又简单误读为“不买房进班房”,舆论一时哗然,批评声不绝于耳。

  前一则新闻的主旨,是指法律无法甄别离婚的“真假”,法律也不能对假离婚提出干涉。现实中为了房子签订假离婚协议的夫妻一方,想要推翻这个协议,除非能够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受到胁迫或欺诈等,否则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江苏高院“不予支持”的对象,是“申请离婚协议无效”,而有关人士误读为“申请复婚”;后一则新闻也遭遇同样的尴尬,丁某“进班房”,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才是根本原因,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体现,更是法律权威的具体表现,但网友误读为“不买房进班房”。这些误读经过网络等媒体扩散,引起网民的围观、热议甚至声讨。

  造成法律屡被误读的原因,一方面媒体难辞其咎,有些媒体为了点击率,追求“短平快”,对投稿文章审查不严,把关不准,对法律问题研究不透,对法律精神理解不清,使法律误读文章频现。另一方面,一些作者本身并非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理解国语浅显,以简单的、通常的、经验的事理推论法律的适用,容易陷入形式主义的窠臼,他们或断章取义,或以偏概全,或机械归纳,把自己因误读而形成的文章投诸媒体。另外,网民的推波助澜使错误信息不断扩散。我国具有庞大的网络大军,网民们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也喜欢人云亦云,使被误读的法律得以在围观中刻意放大,造成极大影响。

  面对频频误读法律的现象,人们应当警醒,各类媒体应当加强法律修养,深刻理解把握法律精神,审慎进行法律宣传工作;司法部门应当加强法律宣传普及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的出台,应当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沟通、解释,以得到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实现中国梦,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最首要的应当实现法治梦,实现依法治国。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必须树立法制权威,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毫无疑问,类似“要求复婚不予支持”和“不买房进班房”等对法律的断章取义,误听误读,不但容易混淆视听,引起思想混乱,甚至直接影响法律和有关司法政策的顺利实施。只有杜绝了法律误读事件的发生,法治梦的实现才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