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提拔是否违规还需进一步追问

时间:2020-05-02 05:1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姚明胜
  湖南省委宣传部22日晚通报,广受关注的湘潭“火箭提拔”27岁副县长事件已有调查结果,结果称徐韬提拔过程没有严重违规,同时对六位相关干部进行处理,通报中未见对徐韬本人的处理决定。(4月22日 新华网)

  自然“徐韬提拔过程没有严重违规”,为什么还要“同时对六位相关干部进行处理”,湖南省自相矛盾的通报,其实是在打自己的嘴巴。

  湖南省已“承认”,在提拔徐韬为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过程中,岳塘区委组织部只进行了谈话推荐,没有进行会议推荐,没有就破格提拔事项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在运用郴州公开选拔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成果提名其为湘潭县副县长人选过程中,湘潭市委组织部未严格履行推荐和考察程序。那就证明,湘潭市在徐韬的“火箭提拔”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有关规定。

  如,“没有进行会议推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而岳塘区委组织部在推荐徐韬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中,只进行了谈话推荐。根据规定,谈话推荐应当在会议推荐之后才能进行,而且只有在会议推荐达到同意提拔数的一定比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谈话推荐。更因为会议推荐一般都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会议推荐比谈话推荐更能反映出推荐人的真实意愿。因而,缺少“会议推荐”这个基础,“谈话推荐”就成了“空中楼阁”。所以说,岳塘区以谈话推荐提拔徐韬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是严重违规的。

  再如,“破格提拔事项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破格提拔干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同时,第五条还规定,“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任用事项。”显然,岳塘区破格提拔徐韬前,并没有向湘潭市委组织部报告,更没有得到湘潭市委组织部“答复”。所以说,岳塘区提拔徐韬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同样是严重违规的。

  再比如,“未严格履行推荐和考察程序”。提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两个必备的程序和条件。可是,湘潭市委组织部在提名徐韬副县长人选过程中,偏偏缺少了这两个必要条件和必须要走的两个程序。细想一下,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都可以不要推荐不要考察,如何证明徐韬的“真实水平”和确保提拔的公正。所以说,湘潭市提拔徐韬副县长人选,实属严重的违规行为。

  因此,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第六十四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六条,“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的规定,湖南省在追究湘潭两级组织部门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还应当对提拔徐韬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错误进行“纠正”,更要“宣布”提拔徐韬为湘潭县副县长人选是“无效”的。

  否则,“火箭提拔”又可能成为“断头新闻”,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