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行动”不应搞“性别歧视”

时间:2020-05-02 03:3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建国
  河北石家庄市教育局5日召开动员大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苗行动”。按照“护苗行动”相关规定,今后所有女生宿舍将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在进入宿舍前都要经管理人员批准。而男老师辅导或约见女生时也要有至少3名同学在场。(6月6日《河北青年报》)

  石家庄市教育局的一系列举措,旨在防止女童遭受非法性侵害,保障她们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在儿童处境每况愈下的现实下,“护苗行动”确实让人眼前一亮,足以说明石家庄市教育局对儿童安全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在对“护苗行动”褒扬的同时,笔者注意到,该行动对男童的安全搁置一旁,并未将男童涵盖于行动之中,出现了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

  其实,与女童相较而言,男童的安全状况虽没有如此严重,但也并不乐观。根据《北京晚报》报道,2010年至2013年5月,朝阳检方共办理猥亵儿童案件23件23人,涉及被侵害儿童30余人,其中男童占据6人,10岁以上占了5人。所以,在公众将关注目光聚焦在女童身上时,男童也在面临着潜在威胁。

  在法律层面,对于男童遭受性侵害的处罚,更是存在极大的法律尴尬。按现行《刑法》规定,男童性侵害案尤其是暴力性侵害案很难定罪,因为在相关立法上存在空白。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猥亵儿童罪在量刑上比照猥亵妇女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只有“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才会处5年以上徒刑。所以,性侵男童的行为,犯罪分子往往付出较轻的代价。

  那么,男童在法律层面上的窘境就摆在了公众面前。除却法律上的欠缺,囿于人们的惯性思维,往往认为男孩并不需要如女孩一样太矫情,不需要太优越的成长生活环境,以至于将男童的安全并未给予太多重视。所以,石家庄市教育局“护苗行动”将目光集聚在女童身上,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说到底,石家庄市教育局的初衷值得赞许,确实为创造儿童安全成长环境开了一个好头。但是,在护佑女童健康成长的同时,不要在无形中贴上“性别歧视”的标签,毕竟所有的儿童都是祖国的“幼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