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延安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户发生撕扯,双脚跳起猛踩倒地商户。6月4日,延安市城管局称,涉事者全部被令停职调查,踩人者系临时工。(6月5日,《京华时报》)
最近,东北的三把火,够让人心痛了,可延安城管脚踩商户引发的舆情,却“火”过了这三次火灾!在微博和各大网站,延安城管的风头一下子盖过了其它惹人眼球的新闻,在全国城管暴力执法PK中占据了上风。官方紧急回应中,一句临时工,又引来更多逆耳之言。
城管,是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管理的一个伤痛。粗暴执法丑闻频出不断,人民群众怨声载道。客观地说,城管总体上的表现还是不错的,众多城管执法人员忍辱负重式的城市管理,让全体市民有了一个文明、整洁、卫生、有序的生活。离开城管,我们也许会陷入更加脏乱差的难堪境地。
但城管之暴力执法,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城管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在伤害相关商户造成其身体与精神双重创伤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创伤,多起城管被伤害案就是典型的例子。伤人和被伤,成为城管的工作内容,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法治盲区!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首先,是体制之殇,城管的执法权缺乏权威的法律支持。自建立城管这支队伍之时,对它的职能定位便不是十分明确,受人诟病。城管不是警察,却胜似警察,它兼有工商、卫生、土地和城建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这些界限不清的职责使其成为一个“怪胎”。许多城市把它归到城建部门管理,一些城市则设城管执法局或执法大队,让它成为“权利一线”的独立王国,许多被管理对象一见城管便惧怕得望风而逃。其次,是队伍素质不高。我国的公检法及许多行政执法部门,组建之后受党教育多年,尚有各种作风不正之事及司法腐败案件发生,城管短暂的历史自不能跟他们相比。素质不高,不能单纯怪个体,更多应怪组织。是谁将那些不符合城管标准的“人才”招之麾下?导致被冠以“土匪”、“流氓”等不雅称号,这与城管自身粗暴执法有直接关系。最后,客观上的城市综合执法难,是出现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城市生活需要文明和秩序,可小商小贩需要生存,经济与商贸活动需要搞活,这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管理与被管理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纠纷在所难免!但一个底线不能破,那就是法治。任何时候,管理者绝不能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否则,将会自食其果,在这一点上,我们有太多的教训!
事情归结到一点,那就是谁来终结城管之暴力?
方法很简单,谁的孩子谁负责。学会依法管理,这是摆在城管这支队伍面前的一个当务之急。一个原则是,我们既不能否定城管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加强对城管队伍“进出口”的规范化管理刻不容缓,提高管理者的整体素质,强化为民宗旨教育,改变工作作风,注重人性化执法,从每一次管理中学会依法依规办事,多一分耐心,就少犯一次低级愚蠢的错误。当然,前提是,不管他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是“拼爹”还是“萝卜招聘”进来,害群之马必须得清理出这支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