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就职誓言”恢宏宗旨信仰!

时间:2020-05-02 03:1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默
  “我接受任命,谨此宣誓……”上周五上午,3位深圳福田区政府组成部门新任“一把手”,在福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面对国徽、手持《宪法》、举起右手,慷慨陈词“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履职,恪尽职守”……在任命现场宣誓就职,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这是深圳市首次尝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仪式。(6月3日《 广州日报》)

  就职宣誓,旨在将公职人员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职责公之于众,并要求这种义务和职责由其本人在公开庄重的场合亲口说出,从而造成宣誓者的道德压力,使其担负法律责任,兑现承诺。对于就职宣誓,人们的感性认知多来自电视剧,如国外总统宣誓就职。在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制度尚属新生事物,为此,福田此举立即引起了网友的围观热议,被认为具有创新意义。

  笔者认为,就职宣誓制度的推行,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从思想深处,激发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以誓言的形式增强宪法精神、恢宏宗旨信仰。

  首先,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就职者手持宪法宣誓,有利于培养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做到宪法至上,有法必依。明白自己该忠于什么,该为谁服务,并形成就业的内心精神印记。

  其次,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使命感和责任感。虽然宣誓不具备刚性约束力,但其积极的心理暗示作用不容忽视。当就职者庄严的喊出“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履职,恪尽职守”的誓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成誓言人心中的一份责任,“依法履职、恪尽职守”就成为了庄严的承诺,为了这份责任和承诺,就会不由自主从内心深处将权力意识放进了制度的“笼子”,达到“心灵震憾,受到洗礼”和“激发热情,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的效果。

  第三,提升就职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向人大代表宣誓,本质上是以最郑重的形式,向人民表明自己的职业理想和官德追求,誓言更像一则“官箴”,把任职者的监督和处置全权交给人民,进而提升了接受监督的自觉。

  不过,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宣誓看起来“很美”,但要确保任职官员恪守誓言,离不开高尚官德的自律,更离不开严密制度“笼子”的约束和制约。否则,“誓言”就易沦为“稻草人”。因此,在推行就职宣誓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以确保官员能够尊崇誓言,让誓言成为官员的宗旨信仰,珍藏于心灵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