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幼女权利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时间:2020-05-02 02:5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晓睿 周陈华
  据统计,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还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教师性侵幼女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的频繁曝光,虽然会给喜庆的节日氛围罩上了一层阴影,但却是全社会必须承认和接受的惨痛事实。

  一直以来,教师有着“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园丁”、“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等美誉,加之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尊师重道的传统,教师们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公众也往往将其职业内涵定位为“传道、授业、解惑”。学生们从小就会被灌输“要尊重老师”、“要听老师的话”等诸如此类的观念。诚然,这样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也当一分为二,因为其前提是教师必须随时随地恪守其本分。

  必须承认,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享有对学生教育、管理乃至适当惩戒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一定要适度,尤其是不能突破教师的执业纪律和法律规定。学生对教师合法合理的管教理当服从,但如果不分良莠地服从,对教师惟命是从,那就是盲从。在心智尚未发育成熟、法制观念仍然薄弱的中小学生身上,过分强调服从,就很容易演变为盲从。

  故而,教师性侵幼女案件的发生,固然与学生的性知识缺乏、性防卫能力差等因素有关,但对教师的盲目服从则使得被侵犯者和其他知情学生在内心深处就不敢反抗、不愿反抗,从而迟滞了来自家长、公安、社会舆论等方面的救济。特别是在一些拥有双重人格的教师身上,他们在家人、同事以社会交往中扮演着正面角色,更使得这种背地里卑鄙、龌龊的勾当能够长期进行。

  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的屡屡发生严重地伤害了幼女、家长及其家庭,也伤害了教师的职业尊荣和社会和谐稳定,这深刻地说明,教师也是人,也有着人性的弱点,且这种弱点在适宜的环境中就可能使之蜕变为“魔鬼”,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杜绝。这就如同医生,本应救死扶伤,但约瑟夫·门格尔们,他们在纳粹的土壤中却成为了屠杀犹太人的侩子手。

  基于此,在美国的政治文化中,才会认为“总统是靠不住的”,还要通过制度来保障“对于不可靠的人予以筛选,以及对于不可靠的行为的监督和控制”。同样的,对于教师,一方面要提高职业准入的门槛,选拔出素质过硬的人才;另一方面则要强化法律和纪律为基础的制度构建,在监督和制约中发挥教师们人性的光辉。在此过程中,要树立学生对教师服从而非盲从的理性态度,增强辨别和防卫教师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牢牢筑起保护自身权利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