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守儿童撑起幸福安康的保护伞

时间:2020-05-02 02:5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葛晓泉
  《湖北日报》5月29日刊登的图文《留守儿童提前过“六一”》读了让人心头一阵温暖,“孩子们纷纷走进信义兄弟农民工帮扶基金会捐赠的‘亲情电话屋’,同远方的父母通话交流”,一部电话让留守儿童与远离的父母延续了亲情,虽举手之劳却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他们为了生计响应了计划生育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就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成为儿童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渴望得到父母宠爱,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无奈现实割断了亲情。“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中一个独特的问题,“留守儿童”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村少年儿童能否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人口素质。

  据报道,我国20天来有8起儿童伤害案,大部分受伤害的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再次为社会敲响了警钟。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通常会将他们留给自己的父母或亲戚朋友照顾,有的甚至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这样就造成了监护不力,表现为“三无”,即行为上无人管教、学习上无人辅导、生活上无人照顾。“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成为新时期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好,就不可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就不可能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不可能建设平安和谐社会,危害的将是一代人。

  为此,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形成合力,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成才营造“绿色环境”。家长应尽量与孩子保持密切联系,而孩子的监护人则要转变观念,既要“管饱”还要“管好”;学校应发挥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强化心理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为“留守儿童”成长导航。

  各级政府应把“留守儿童”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优秀家庭成员(好家长、好孩子、好媳妇、好母亲、好父亲等)和优秀成员(好村民、好邻居、好干部等)等评选活动,通过身边鲜活的好人物、好事例树立典型,从而以点带面,不断辐射,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保护。妇联组织要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多关注“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建议加快制定《“留守儿童”安全法》;村组社区组织应加强对辖区内留守儿童的管理,并为他们学习、生活、娱乐提供方便,如建立图书馆、图书角、文艺宣传队等;社会上的营利性舞厅、网吧不得向留孩子开放。有关部门还应建立“留守儿童”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保护。

   针对留守儿童由老人代管,法制观念薄弱等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与学校合作,举办法制讲座、宣传法律知识以及安全防范常识,增强儿童的法制观念,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责任重于泰山。只有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都担当起相应的责任,让留守儿童享受更多的父母之爱,体会到学校和政府的精心呵护,感受到社会的真挚爱心,才能构筑起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杜绝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的发生,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共同为留守儿童撑起一把幸福安康的保护伞吧!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