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对金基伟申请执行刘俊杰民事赔偿一案进行了现场执行。被执行人刘俊杰以无钱为由拒绝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当即决定对其粉砂厂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与法院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聘请的执行监督员,以及新闻记者现场见证了执行过程。(5月29日 人民法院报)
最让人欣慰的是,经过法院执行干警反复做工作,此案终和解执行。刘俊杰在法院主持下将借到的11.8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并保证10天内还清余款2.2万元。
和解是执行最好的结果,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每一名法院执行人员的执法梦想,因为它代表着一种法律圆满,双方当事人都最为满意。
见证执行,是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构建社会诚信、主动出击、能动执行、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个好办法,受到各界群众一致好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到场见证法院强制执行,这不仅是一次普通的案件执行,它更是一次以真实场景宣讲法律的过程,也是一个维护稳定、倡导诚信、构建和谐的过程。在这一真实的法治演绎中,依法执行的法治效果达到了最大化,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了最大化,个案的司法公信力亦提高到最大化。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做到这一点,见证执行就是一种蕴涵司法智慧的良策。
日前,在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立足于坚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着力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和成效。新的历史时期,新的信息时代,如何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众多个案公平公正的审判和执行,就是最好、最具体、最有说服力的落实。十八大之后,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法院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为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信息化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寄予了更高的期待,政法机关必须从办好每一起涉及民生的案件中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满足当事人的法治心愿,绝不能辜负他们的良好期望。
新时代要有新精神,新时代要有新措施。人民法院要解决审判执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最终必须发扬司法优良作风,尊重法治规律,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想方设法以办案中的实际为民行动让当事人满意,让矛盾和纠纷得到化解,让法治思维贯穿始终,让法治精神旗帜飘扬。
见证执行,让我们再一次见证了司法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的决心,这是最好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司法廉洁教育,最好的司法公正公开回应。我们期待,这样的法治之花开遍中国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