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安全更应升级法治和文明

时间:2020-05-01 23:3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汶金让
  厦门公交“6·7”事故发生后,全国多地公共交通“安检”升级。厦门市长表示,要尽快在全市165辆BRT车辆上安装自动爆玻器,提高客车安全性能。北京警方提高公共交通安检等级,“逢包必检、逢液必检”。专家对此表示,各地安检措施有实质性的防范作用,但不能盲目安检,要有针对性。(6月12日 中新网)

  一起震惊全国的公交爆炸案,让全体中国人仿佛经历了一场痛心的噩梦。最让人遗憾的是,这不是一次交通事故,而是人为的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

  为此,厦门日报发出题为《如此丧心病狂,全社会必须共诛之》的评论。不论出于何种动机,丧心病狂拿公共交通工具下手,夺去46条无辜者的生命,这绝对是严重的反社会罪行。这种极端行为,完全击穿了人性的底线,是社会完全无可容忍的,理应受到公众舆论最强烈的谴责!

  但这样的“共诛”评论,却引起了极大的网络反感,原因何在?因为舆论公开讨伐死人实在意义不大,与无辜的个体死亡相比,人们更关心的是对弱势群体的普遍保护,人民群众憎恶那种无厘头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但更厌恶缺乏反思的文革式暴虐作风。陈水总是犯了罪,可他一生下来并非如此,他是在我们这个社会的影响下一步步地走上了邪路,理性剖析他仇恨社会的内外原因才是我们最应该做的。政府社会管理之责,什么时候都不应忽视和推卸!

  转型时期,升级安检,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势在必行。但我们首先要升级的,应当是依法治国之法治思维和公平公正之文明思想。每一个弱者,都是一条生命,都应当受到来自政府的亲切关怀,这种关爱应当是无条件的人性体现。让来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公民都能生活下去,这应是基本要求,否则,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面临危险。每一个人都不能只一味地苛责他人,而不反思自己,政府也应如此。一次次灾难性事故,一次次的教训,能不能让我们变得聪明?这不仅取决于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必须及时升级社会管理之指导思想。打击与防范并举,方是安全治本之策。

  6月3日、6日,习近平总书记曾连续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依法从严惩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这一连串的举动,显示出党和国家对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吉林大火,100多条人命,巨大的经济损失;厦门公交事故,47条生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追责刻不容缓。在升级安全检查的同时,最关键的,我们应当弘扬法治和文明,强化社会管理,从每一项惠民政策,从每一次行政和司法行为中追求公平公正,从一点一滴细致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让每一位身处社会底层的弱者都能及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才能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才是民众真正渴望实现的中国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