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应更多惠及普通民众

时间:2020-05-01 20:1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蔡英辉
  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总是引人关注,先是“经适房被曝成部委福利房”(《新京报》2013年6月21日),后有“公租房集中摇号”让人咂舌的租金(《北京晚报》2013年6月22日),想起记者招待会时的铿锵承诺(新华网2012年12日),一串串的数字都是过眼烟云,惠及者喜不自禁,得不到者心存落寞,两年前保障房开工不足和分配失衡的担忧变成了现实。

  世界总是在动态变化,纵向分析会发现端倪,也让人豁然开朗。当前房价疯涨的原因是什么?为何调控越来越失去公信力?是大家的工资上涨超过了房价,还是泡沫越吹越大?保障房本应是一剂猛药,既体现政府责任,又惠及普通民众,可现实却不断让人失望。在总体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房叔和房爷们名下的房产如果一平均,我名下也得好几套房,可作为分母的我毕竟一无所有,更多的房祖宗也安然无恙。住房联网和财产公开本可昭告公义于天下,可“住房信息联网仅用于宏观分析”(人民网2013年6月22日)使这一可能性泯灭。原来一切都在博弈之中,只可看戏不必当真。

  保障房建设并不能画饼充饥。从个人历程来看,2011年初申请限价房时,虽然费尽周折却总算备案成功,历经两年的“年年失望年年望”,毫无音讯不说,周边乃至远郊的房价蹭蹭上涨,将我等夹心层的工资远远甩在了后面。衣食住行是人的基本诉求,一方面“部委福利房仅为市价五分之一”,另一方面“公租房月租30元至46元每米”,这有失公允的现实还是很扎人眼。房子似乎越来越成为普通人遥不可及的梦,利为民所谋也就成为一种呼吁。

  保障性住房本是希望改善普通民众的居住条件,这并非我国的独创和恩惠,检验着政府的法理根基。美国、英国早在大萧条前后就在大力建设公共住房,近百年来成绩有目共睹。即便是古人,尚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的情怀,为政者或可借鉴。退一步讲,城市土地并非哪个群体所拥有,其属性是全民所有,民众本来就应该享受开发的果实,缘何却一方面闲置很多(《华夏时报》2012年11月17日),一方面又苦等无望?若干年建设几百万套成为数字游戏。拟开工的雷声阵阵,竣工的信息却稀稀落下;排队轮候的平民翘首以待,花落谁家却杳无音讯。或许,缄默不语和瞒天过海并非良策,总得有所担当,避免落入塔西佗陷阱。

  保障房应更多惠及普通民众,建立监督问责机制,鞭策督促前行,在秉持公义中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