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委、政府日前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将开展为期两年的“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从7月5日起对市容脏乱差、交通违法等城市乱象实施“严管重罚”,随地吐痰最高可罚1000元。(6月21日《宁夏日报》)
一口痰,一千元,南宁可畏创了全国吐痰“重罚”之最。可是,“重拳出击”就能根治随地吐痰吗?答案仍然是“NO”。
前几年,南京、重庆、杭州、成都、深圳等城市都搞过“吐痰罚款”,且罚款数也从5元、20元、50元,一路飙升到100元、200元。开始之初,全城动员,全民参与,可谓轰轰烈烈,大有不获全胜绝不收兵之势。可结果呢?“吐痰罚款”早已名存实亡。为什么?
首先,执行难。偌大一个城市,要使每一个随地吐痰者都受到处罚,几乎是不可能的。就是由于做不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最终决定了“吐痰罚款”,必成为最短命的行政处罚。
其次,人员难。“吐痰罚款”由谁来执行?由城管来罚,现有城管数或执法力量,根本应付不了如此庞大和繁杂的工作;让协管员或志愿者来罚,又因没有执法资格,成为非法执法。甚至“临时工”的乱作为,还会给城管部门带来消极的不利影响,甚至会产生新的更大更多的社会问题。
再次,处罚难。随地吐痰者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收入偏低,不要说“一口痰”罚款1000元,就是罚款5元、20元,他们也会心疼,也会不情愿向外掏。再说,遇到身上没有现金者怎么办?遇到胡搅蛮缠赖账者怎么办?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配套措施,加上取证难,最终只好放弃处罚,不了了之。
一说起“吐痰重罚”,决策者往往都会拿香港或新加坡说事。而对相互间的法制环境、城市环境、人文环境、教育程度、公民素质、人口数量等存在的差异,却了解不多,研究不够,才是“吐痰重罚”最终失败的主要原因。
其实,随地吐痰除了吐痰者的问题外,政府和社会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甚至是很大的责任。如,要让公民知道随地吐痰害己害人缺德丢人,从而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要为吐痰者提供“方便”,让他们“痰”有地方吐,而且能方便吐;要加已罚款约束等措施,让吐痰者付出一定的“代价”;还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并让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等等。
治理“随地吐痰”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在出台“行政罚款”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即使真有必要,也要考虑是否可行,以及能否持久执行。像一些地方出台的“遛狗不牵绳罚款万元”或“厕所数苍蝇”等行政处罚措施,都由于流于形式,或无法执行下去,最终沦为人们的笑谈,致使行政执法失去“威严”。
